石柱县火化殡仪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石柱县火化殡仪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火化殡仪馆项目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石柱县裕信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资金和本级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石柱县裕信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2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悼念厅3095 平方米,综合楼 2181.9平方米,食堂楼536平方米,火化楼547平方米,殡仪车消毒室解剖室291.1平方米,骨灰存放间等功能用房 349平方米,购置火化炉及尾气设备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及给排水、消防、电气、综合布线、通风空调等工程。本项目绿地率35%,容积率 0.35。
招标范围:完成该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具体以初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石柱县裕信置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岳老师 | 联系人: | 周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石柱县火化殡仪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正迅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石柱万寿支行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正迅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石柱支行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正迅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石柱支行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正迅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石柱支行 |
招标
|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