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大队伙食集中配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隆回大队伙食集中配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隆回大队伙食集中配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的隆回大队伙食集中配送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大队伙食集中配送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LCG-SY-[2024]******
3、采购项目预算:******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合365天(一年)。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品目编码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万元人民币)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 |
01 | 隆回大队伙食集中配送项目 | C99/其他服务 | 本项目为隆回大队伙食集中配送项目,主要为大队采购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集中配送主副食品。 | 1(项)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县花门街道办事处沿江北路财苑小区(财政局旁))。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4年11月8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有效身份证及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红章)],到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县花门街道办事处沿江北路财苑小区(财政局旁))领取谈判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拒收。
2.谈判会议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8日15时30分。
3.递交地点: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隆回县花门街道办事处沿江北路财苑小区(财政局旁))。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肖先生
2、电话:195*****107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
(2)地 址:隆回县G320(环城北路)
(3)联系人:肖先生
(4)邮 编:******
(5)电 话:195*****107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地 址:(隆回县花门街道办事处沿江北路财苑小区(财政局旁)
(3)联系人:谭先生
(4)电 话:138*****088
(5)邮 编:******
(6)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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