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机械设备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工务段机械设备租赁(二次)采购公告项目编号HGW-YWWB-2024-28-2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呼和浩特工务段现就呼和浩特工务段机械设备租赁(二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机械设备租赁序号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单位运距50km以内最高限价(段管内)运距50km-150km以内最高限价(段管内)吊装作业时间不超过1小时最高限价吊装作业时间超过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最高限价项目单价合计(不含税)1汽车起重机(吊车)25t台//860*****502汽车起重机(吊车)50t台//137*****6303随车吊车长5-9m,吊重5-18t台365*****023******半挂货车车长11-13m,吊重5-8t辆********//*****货车车长6-9m辆******//1535单价合计(不含税)*****说明:价税合计金额不超30万元,以上单价均为不含税价。最终以履约周期内的实际工作量和中标价进行结算。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6.经营范围包含工程机械租赁。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呼和浩特工务段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4年11月8日17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5日17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工务段。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4年11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呼和浩特工务段。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工务段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工务段

电话:0471-*******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呼和工务段_张延平

电话:136*****597

传真: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呼和浩特工务段

日期:2024年11月8日

材料科采购公告(机械租赁).doc
,呼和浩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械设备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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