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皖1721破34号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皖1721破34号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安徽迪卡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重整 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4小时前 公 开 人:安徽迪卡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08 18:00

2024年10月8日,东至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皖1721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安徽迪卡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迪卡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4)皖1721破34号《决定书》,指定安徽安贵律师事务所担任债务人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

为充分发现和识别迪卡公司重整价值、最大化发挥存量资产价值、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为保证招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投资人招募及报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告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是由迪卡公司管理人编制,对全体投资人平等适用,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本公告仅披露迪卡公司现状以及基本信息,详细情况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自行判断和自担风险;

(三)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重整工作的进度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如出现影响债务人重整的重大事项,管理人可以中止、终止、延长或继续招募计划,并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四)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五)意向投资人在招募阶段所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在本案转入破产清算或其它程序后继续有效。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安徽迪卡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8NM15E1B

住所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胜利镇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翁佳浩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22年1月17日

营业期限

长期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服装制造;服装辅料制造;鞋制造;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测试仪器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制鞋原辅材料销售;纺织专用测试仪器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态

存续、停业

登记机关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股权结构

迪卡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 比例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日期

认缴金额

实缴金额

1

翁佳浩

4950

/

99.00%

货币

2025年1月16日

2

陈运来

50

/

1.00%

货币

2025年1月16日

合计

5000

三、迪卡公司项目情况

经与迪卡公司控股股东翁佳浩及相关人员访谈,并经核查迪卡公司项目备案材料,同时勘察一期项目现场,迪卡纺织公司一期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备案情况

安徽迪卡高端纺织科技产业园项目于2022年3月10日通过东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备案,附备案文件“东科经信【2022】56 号”,该项目位于东至县胜利镇楼阁工业区,总投资*******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流动资金******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新建厂房、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临时)、污水处理厂、仓储、宿舍楼、食堂等229.2万平方米,以及各类生产 智能袜机设备等,建设年产19亿双棉袜、年产19亿米织布、年产1.7万台智能设备生产线,打造高端纺织科技产业园。

目前,安徽迪卡高端纺织科技产业园项目在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项目为:安徽迪卡高端纺织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等配套设施项目。其中,一期项目建设占地约132亩、新建8栋厂房,全部为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购置喷水织布机960台、智能袜机1200台、包纱机120台等生产及配套的辅助设备,项目建设达成后,预计形成年产1.2亿双中高端棉袜、6500万米纺织面料的产能。

(二)一期项目、污水处理厂等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现状

迪卡公司一期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共8栋,其中7栋厂房已封顶、1栋因土建管桩加固问题未建,已建工业厂房剩余部分安装及配套工程未完成,目前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另其购买的办公楼已装修,尚未入驻使用。此外,根据迪卡公司与胜利镇人民政府签署的协议,为加快推进项目进程,污水处理厂项目已交由地方政府投资建设。

由于项目投入较大,且股东尚未实缴资本金,一期工程建设存在严重的资金缺口,自2024年2月起项目处于停工状态。

四、迪卡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管理人分别前往东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交通管理局车管所调查了迪卡公司资产情况,并前往迪卡公司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勘查,经调查了解的债务人资产情况如下:

(一)不动产

1.皖(2022) 东至县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95平方米);

2.皖(2022)东至县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9平方米)和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2769.72平方米);

3.皖(2024)东至县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6平方米);

4.皖(2022)东至县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00.24平方米)。

(二)在建工程

迪卡公司筹建一期项目厂房合计8栋,已封顶7栋厂房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剩下1栋厂房因管桩加固尚未建设。另建设混凝土临时搅拌站一座,尚未完工。

管理人已依法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上述资产进行评估,具体财产价值根据评估报告结论确定。

五、迪卡公司负债情况

经与迪卡纺织公司法人翁佳浩及相关人员访谈了解到,迪卡公司存在欠付工程款、材料款、保证金等债务。目前债权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负债情况最终以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人民给法院依法裁定确认负债金额为准。

六、招募须知、报名条件及招募投资方式

(一)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公告内容对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向迪卡公司申请开展尽职调查;

3.意向投资人向迪卡公司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风险和瑕疵。

(二)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具备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在中国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营利性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未涉嫌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3.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按照管理人的要求缴纳保证金。

4.拟投项目应符合当地产业政策,意向投资人可先行与东至县胜利镇人民政府具体联系。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建联合体,以联合体作为一个投资人身份参与遴选报名,联合体中至少有一个意向投资人符合全部资格条件,联合体中需要确定一名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资人处理重整投资中的相关事务,所有重整投资者承担连带责任,并在联合体协议中向管理人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和权利义务;

(三)投资方式

本公告招募投资人不限制投资方式,意向投资人可根据对债务人现有资产或迪卡项目原备案的情况提供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案:

1、资产转让方案。如投资人仅需要债务人现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可提供单纯的资产转让方案,通过公开竞买方式取得债务人资产后自行投资完成后续工程建设及运营,迪卡公司相关债务按照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方案依法有序清偿或分配。

2、股权投资方案。如意向投资人需要继续使用迪卡公司作为建设和运营主体,可提供股权投资方案,通过受让迪卡公司股权的方式取得公司全部资产,同时提供相应的债权清偿等方案供债权人会议表决。

3、其他方案。

七、招募流程

(一)招募公告发布

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及安徽安贵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等信息披露平台以公告形式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时,招募及报名工作开始。

(二)报名材料

1.主体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投资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通信地址的书面材料;

2.意向投资人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以意向投资人身份参与迪卡公司重整的决议文件;

3.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保函等);

4.意向投资人意向重整投资方案,意向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资金实力以及具体投资方式等,投资意向书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其他材料。

意向投资人提交材料复印件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企业)或负责人(营利性组织)或授权代表签名,自然人投资人签名确认即可。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11月8日18:00前将上述报名材料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交予管理人。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中环大厦7楼(安徽安贵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韩山189*****579

(四)遴选流程

1.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以确认报名人的资格条件符合本公告要求。

2. 确定投资人身份

招募期限截止,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意向重整投资方案》组织评审。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的,应评审审查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本公告招募条件,符合招募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书面确认投资人身份;如有2家及以上符合本公告招募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提交了《意向重整投资方案》,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方案按照重整成本较低、债权清偿较高、经营管理能力强、方案可行性高等因素择优确认意向投资人,并在评选后2个工作日内确认投资人身份。

3、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意向投资人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应与管理人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八、保证金说明

(一)履约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于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不低于1000万元。

(二)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安徽迪卡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池州分行

账号:184*****3594

(三)保证金退还及不予退还情形

1.意向投资人在提交的报名材料及重整方案材料中存在虚假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金实力证明、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竞选资格(如已中选,则取消中选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意向投资人在签订《意向重整投资协议》后,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单方退出,如不参与资产竞买或未按照重整计划要求偿还债务的,则其缴纳的履行保证金不予退还;

3.意向投资人在资产拍卖程序中虽完成出价但未能竞拍成功,或提供的重整计划未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其缴纳的厦约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

九、保密条款

意向投资人(指报名参选的所有投资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即从管理人处获取的任何债务人非公开信息(债权人会议公开披露外),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诉讼情况等。意向投资人应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上述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要求赔偿损失。

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

安徽迪卡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0月18日



标签: 投资人 招募 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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