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春刚鲁青新渔62315擅自改变渔业船舶的主机功率案》的公示

·关于《刘春刚鲁青新渔62315擅自改变渔业船舶的主机功率案》的公示

鲁农(渔政)罚〔2024〕44号


刘春刚(鲁青新渔*****)擅自改变渔业船舶的主机功率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给予刘春刚如下行政处罚:

擅自改变渔业船舶的主机功率,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0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渔业船舶 主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