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社会福利院天水市精神卫生福利院设施设备购置及优化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水市社会福利院天水市精神卫生福利院设施设备购置及优化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水市社会福利院(天水市精神卫生福利院)设施设备购置及优化提升项目已由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天发改社会〔2024〕28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天水市社会福利院(天水市精神卫生福利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施设备购置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天水市社会福利院(天水市精神卫生福利院)设施设备购置及优化提升项目

2.招标文件编号:GSCD*******

3.项目地址:天水市秦州区玉泉镇石马坪村吕二南路1号

4.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该项目主要分为两部分:

(1)优化提升部分。对精神卫生康复楼服务对象居室及过道窗户加贴防爆钢化膜;居室房门设置观察窗;居室内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精神卫生康复楼增加室外钢结构楼梯一部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设施设备配置。采购医疗设备及后勤配套设施各一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施工标段划分:共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一标段:优化提升部分。对精神卫生康复楼服务对象居室及过道窗户加贴防爆钢化膜;居室房门设置观察窗;居室内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精神卫生康复楼增加室外钢结构楼梯一部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采购医疗设备一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采购后勤配套设施各一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2024年12月05日--2025年01月03日

7.质量要求:合格

8.项目预算:

一标段:250.65万元,二标段:5.61万元,三标段:18. 44万元。

二.招标范围:

该项目实施方案施工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则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提供在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4、投标人提供在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5、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入甘信息登记,具体办理程序请参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

6、在资格审查及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三标段: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提供在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投投标人提供在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则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附书面声明放于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二标段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本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

5.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4根据《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有关规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08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持(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3.获取地点:甘肃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石马坪街道团庄路108号商铺(宏昇尚府南侧50米))领取招标文件;

4.售价:200/份,售后不退。

五.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甘肃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石马坪街道团庄路108号商铺(宏昇尚府南侧50米));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八.有关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天水市社会福利院(天水市精神卫生福利院)

地 址:天水市秦州区玉泉镇石马坪村吕二南路1号

联系人:吴文博

电 话:093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石马坪街道团庄路108号商铺(宏昇尚府南侧50米)

联 系 人:李旭

联系电话:0938-*******

日 期:2024年11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购置 福利院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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