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街道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采购公告
泰山街道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泰山街道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 | ||
品目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江北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8日 17:1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苏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2 | ||
预算金额 | ¥17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瞿凯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浦口区柳洲北路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094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8-1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瞿凯 |
项目概况 泰山街道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 JSZC-******-JCEC-G2024-048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29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CEC-G2024-0481
项目名称:泰山街道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
预算金额:1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0万元
采购需求:
泰山街道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供应商需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行业划分:批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2024-11-2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发布公告。
2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CA绑定。CA登录后,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ce9.html" ignore="1">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025-********。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3 勘察现场:无
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的,该供应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机关食堂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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