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延边分公司2024年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网络探针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中国电信延边分公司2024年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网络探针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V1.0(2024)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延边分公司2024年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网络探针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LBBFA202*****001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延边社保局计划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模式,结合《延边州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态势感知平台探针的建设。通过构建态势感知平台,延边社保局在提升自身网络安全能力的同时,并进一步提升社保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本项目计划根据延边社保局实际需求,通过提供内网数据传输业务并提供探针设备配合客户自有的网络态势感知系统实现网络使用情况监测功能,完善延边州社保局市级安全监测平台。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次询比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采购内容为延边州社保局采购潜伏威胁探针5台及相关服务。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20日内交货至买方现场。

供货地点:延吉市。

保修期:保修期为12个月,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延边分公司2024年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网络探针设备采购项目

探针

-

5

延吉市

合同生效后20日内交货至买方现场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因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采购的,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为:本项目共划分为XX标包,本文件为标包XX内容。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采购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00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2)(1)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授权书、制造商出具的售后维护服务承诺,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

(2)制造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证明。

(3)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响应,同时参与响应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不满足以上要求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2.1.7 2.1.8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0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应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2.3.2 响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安全产品的相关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2)提供由《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中相关机构安全认证合格证书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检测证书。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3 产品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1年至今(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同类项目相关业绩累计金额15万元或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1)如为单项合同,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版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1日08时30分00秒2024年11月14日16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7. 供应商注册

7.1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1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询比公告及结果公示。(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延吉市爱丹路3008号

地 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2188号环球贸易中心大厦1栋24层2406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艳

联 系 人:

张宇华

电 话:

177*****125

电 话:

186*****54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qq.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

110*****200*********-0020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8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V1.0(2024)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延边分公司2024年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网络探针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LBBFA202*****001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延边社保局计划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模式,结合《延边州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态势感知平台探针的建设。通过构建态势感知平台,延边社保局在提升自身网络安全能力的同时,并进一步提升社保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本项目计划根据延边社保局实际需求,通过提供内网数据传输业务并提供探针设备配合客户自有的网络态势感知系统实现网络使用情况监测功能,完善延边州社保局市级安全监测平台。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次询比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采购内容为延边州社保局采购潜伏威胁探针5台及相关服务。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20日内交货至买方现场。

供货地点:延吉市。

保修期:保修期为12个月,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延边分公司2024年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网络探针设备采购项目

探针

-

5

延吉市

合同生效后20日内交货至买方现场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因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采购的,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为:本项目共划分为XX标包,本文件为标包XX内容。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采购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00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2)(1)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授权书、制造商出具的售后维护服务承诺,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

(2)制造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证明。

(3)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响应,同时参与响应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不满足以上要求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2.1.7 2.1.8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0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0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应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2.3.2 响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安全产品的相关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2)提供由《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中相关机构安全认证合格证书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检测证书。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3 产品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1年至今(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同类项目相关业绩累计金额15万元或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1)如为单项合同,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版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1日08时30分00秒2024年11月14日16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7. 供应商注册

7.1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1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询比公告及结果公示。(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延吉市爱丹路3008号

地 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2188号环球贸易中心大厦1栋24层2406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艳

联 系 人:

张宇华

电 话:

177*****125

电 话:

186*****54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qq.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

110*****200*********-0020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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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延吉市,长春,广安,延边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网络探针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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