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子检测器采购公告
离子检测器采购公告
离子检测器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本采购项目离子检测器已由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飞行时间质谱离子检测器22个
2.2 交货期:2025年1月31日前。
2.3 交货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按照技术规格书中要求验收。
2.5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供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剩余70%。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具体资质、业绩或人员要求:___无__。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或黑名单,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4)其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供应商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适用)
3.5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11月8日17:00至2024年11月15日10:00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联系人:张庆 电话:153*****663
未按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要求线上报价并录入报价单、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视为报价无效。
5.2 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纸质文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
6、谈判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技术联系人:陈晨 联系方式:176*****504
商务联系人: 张庆 联系方式:153*****663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2024年11月8日
标签: 检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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