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垃圾焚烧生态补偿费2024年农村公厕改造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垃圾焚烧生态补偿费2024年农村公厕改造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垃圾焚烧生态补偿费(2024年农村公厕改造)(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KXR-2024-1017
项目名称:2023年垃圾焚烧生态补偿费(2024年农村公厕改造)(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垃圾焚烧生态补偿费(2024年农村公厕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垃圾焚烧生态补偿费(2024年农村公厕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和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5)(1)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 (2)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当天查询记录为准);
(6)须提供2023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招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证明);
(7)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10)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
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 431号)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磋商,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釆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七)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八)为方便采购人备案留存工作,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需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分别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包含word版响应文件,签章后的pdf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套,成交供应商应保持响应文件纸质版内容、电子版内容与系统上传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名称:西安市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本级)
地址:蓝田县体育路50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8层5号
联系方式:183*****469
项目联系人:董秋娥
电话:183*****469
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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