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鲍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招标公告

王鲍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招标公告





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王鲍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进行分散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项目概况

[启东市王鲍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启东市王鲍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服务业

最高限价:最高单价限价为4.6万元,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详见询价公告,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公告。

二、项目服务需求

项目执行周期为1年,其中年度服务人数不少于30人,月服务频次不少于8次,每月开展1次内部服务质量评价并根据评价情况持续改进。项目主要内容是对有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意愿的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精神专科检查,综合评估其病情、危险性、重大躯体疾病、传染性疾病等方面后,纳入项目服务对象。

项目执行过程中,依托项目实施地点的现有资源,将配备一支专业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队伍并按照专业的服务流程,在为服务对象开展服务前先经过专业的评估,登记每位患者基本信息,建立康复管理档案,后开展包括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躯体管理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治疗和康复、同伴支持、家庭支持、健康检查服务和文娱活动等服务内容,针对患者现实情况,围绕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恢复职业能力等服务需求,组织引导服务对象参与康复活动,有专门的康复活动记录,活动方案、签到表、影像资料等信息齐全。通过项目开展,有效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不断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的自理率,帮助其逐步回归社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项目执行团队中有至少一名精神科医生、至少一名社会工作者。须提供本机构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与其签订的能表明劳动关系或合作关系的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四、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投标报价包括不可预见费等所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各类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今后不作调整。

3.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服务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降低服务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投标人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名称: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郁女士

联系电话:0513-********

4.报价文件构成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7)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第三点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8)报价表及报价明细表(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备注:报价文件正、副本各1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须装订、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邮寄(只接收顺丰)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4年11月14日14:30分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接收地点: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二楼,接收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4:3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14: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开标室

6、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五、商务部分要求:

1.服务地点:启东市王鲍镇

2.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4)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3.付款方式:项目履约半年后付至合同总价30%,余款在项目履约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

六、询价程序和内容:

1.组织询价

(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2)询价小组的职责:

确认或者制定询价文件;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3)询价小组成员的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询价程序、内容

询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3.评定方法

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核,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

a.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

b.响应文件是否完整;

c.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d.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e.是否有计算错误。

(2)误差纠正

a.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b.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c.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a.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b.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c.响应报价超出预算的;

d.报价金额不一致的;

e.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七、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该单位今后将记入采购单位黑名单。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成交原则:

询价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如遇最低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8日

附件一:

报价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启东市王鲍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报价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报价承诺书

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

我们已收到你们关于项目名称为启东市王鲍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的询价文件,经仔细阅读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报价,并作如下承诺:

1.愿意按照询价文件的一切要求,参与报价。

2.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3.如果我方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义务。

4.我方愿意提供在询价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

5.如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6.如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愿意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无法通过验收,采购人可对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并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罚;如逾期完成合同任务,采购人可按询价文件予以处理。

7、如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按照询价文件规定以及报价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被采购人列入黑名单,愿意接受采购人和监管部门的其它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8.有关投标事项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单位: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受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

(单位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单位),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启东市王鲍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启东市王鲍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报 价 表

项目地点

报价(万元)

王鲍镇


备注: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本报价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手填无效。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时 间: 年 月 日



标签: 精神障碍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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