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湾人民法庭安检通道及简易审判用房项目比选公告

海棠湾人民法庭安检通道及简易审判用房项目比选公告

海棠湾人民法庭安检通道及简易审判用房项目比选公告

各参选单位:

为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2023-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院决定通过择优选取有资质、有实力的施工单位,接收我院委托,对海棠湾人民法庭安检通道及简易审判用房项目进行施工。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施工内容:根据我院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对海棠湾人民法庭安检通道及简易审判用房项目进行施工建设,施工需符合相关建筑规范与安全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工程控制价为147,448.78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下午18:00)。

2.方式:邮寄报名。

2.邮寄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669号城郊人民法院306办公室赖工收 0898-********

三、报名人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或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参选单位须提供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档案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参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或中止合同。

四、施工服务要求

1.时间要求:合同签订日起,需在30天内完成项目施工内容。

2.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比选采用最低报价中标法。

2.参选单位报名时须一次性书面报价,并须盖章或签字确认。

3.如投标报价低于所有投标报价平均值的80%,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提供成本分析说明,如投标人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认定不合格或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并取消其比选资格。

4.参选单位代表需提供相关书面盖章授权委托书。


联系人:赖工 公示电话:********


附件:1.海棠湾人民法庭安检通道及简易审判用房项目-施工图.pdf

2.土建工程.xlsx

3.安装工程.xlsx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7日


标签: 安检通道 用房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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