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改造”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燃气管道改造”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绵阳市人民医院燃气管道改造”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绵阳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涪城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17:48
预算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16-*******
采购单位 绵阳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绵阳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巩主任 0816-*******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同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绵阳市东原长岛6号楼商铺201-2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先生 0816-*******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绵阳市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绵阳市人民医院燃气管道改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该项目为燃气安全检查整改项目。

1、燃气管道135米拆除、迁改;(燃气PE管dn90)

2、土石方工程(管沟、回填)各64.8㎡左右;

3、余方弃置32.4㎡左右;

4、混凝土路面回复108㎡左右;

5、混凝土路面拆除32.4㎡左右;

(二)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涉及到燃气管道拆除、迁改等相关事项,供应商须派专业人员消除安全隐患。

(三)供应商负责改造燃气管道涉及片区停气等相关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绵阳市人民医院正大门左侧修建的板房占压了本单位的中压燃气管道。根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由燃气经营企业依法组织具有资质的单位安装施工,所需费用依照有关工程计价规定确定,由建设单位承担。能满足本项目的供应商只有绵阳兴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拟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绵阳兴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中段4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绵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绵阳市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巩主任 081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同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绵阳市东原长岛6号楼商铺201-204            

联系方式:王先生 08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燃气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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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四川同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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