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五棵松配套软硬件系统集成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电科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五棵松配套软硬件系统集成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电科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五棵松配套软硬件系统集成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无
日期:2024-11-08
采购单位:普天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为电科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五棵松配套软硬件系统集成建设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24CETC-DKYBJ-PT0931),招标人为电科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普天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纸质形式)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2招标内容及规模:
标段1:采购电教室及机房部分软硬件设备
标段2:采购动捕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
标段3:采购机房区域服务器、存储等硬件设备。
1.3 交付地点:
标段1:北京市丰台区,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段2:北京市丰台区,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段3:北京市丰台区,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
1.4 交付时间:
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设备到货,2025年1月12日前支撑完成40%工作量并通过专家组评审,2025年9月7日前完成交付及安装调试并通过项目最终验收。
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合同总额的40%设备到货,2025年1月12日前支撑完成40%工作量并通过专家组评审,剩余设备需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安装调试,2025年9月7日完成交付及安装调试并通过项目最终验收。
标段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设备到货,2025年1月12日前支撑完成40%工作量并通过专家组评审,2025年9月7日完成交付及安装调试并通过项目最终验收。
1.5 技术要求:
标段1:符合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标段2:符合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标段3:符合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6 质保期:
标段1:自项目验收完毕之日起,系统软件提供不少于6年的免费质保服务,硬件产品提供不少于1年的免费质保服务。
标段2:自项目验收完毕之日起,系统软件提供不少于6年的免费质保服务,硬件产品提供不少于1年的免费质保服务。
标段3:自项目验收完毕之日起,提供不少于6年的免费质保服。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1: 电教室及机房部分软硬件设备采购;
标段2: 动捕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采购;
标段3: 机房区域服务器、存储等硬件设备采购。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1: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875,000.00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2: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407,600.00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3: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911,600.00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标段1、标段2、标段3适用)
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扫描件。如为企业,审计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公章和审计人员的有效执业印章,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如为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3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情况。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书面承诺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 黑名单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供应商负面清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6 本项目不接受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或外资参股单位投标。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标段1、标段2、标段3适用)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标段1、标段2、标段3适用)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为纸质招标)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28号院C座4层。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仅限法人本人到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1.4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发票开具方式:可关注“普天招标”微信公众号。点击“招标专区”—“开票信息申请表”,填写完信息回复到表头邮箱(poteviozb@potevio.com)即可。
4.1.6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3日内寄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标段1、标段2、标段3适用)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2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28号C座4层第五会议室。
5.2 开标地点: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参与开标会,并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未参与开标会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
5.2.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全套电子U盘投标文件。
5.2.2投标人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全套电子U盘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标段1、标段2、标段3适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etceg.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标段1、标段2、标段3适用)
招标人:电科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3号楼4层
联系人:师老师
电话:010-********
招标代理机构:普天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28号C座4层
联系人:陈晓晗、王琛琪、周春晧
电话:186*****010
电子邮件:chenxiaohan1@potevio.com
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张可嘉 电话:010-********
异议接收人:陈晓晗
异议电话: 186*****010
异议电子邮件:chenxiaohan1@potevio.com
招标人:电科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普天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8日
招标
|
普天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