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水务局关于第三十一届灯会展出场地观灯游客疏散通道升级改造项目人行钢栈桥工程河道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

自贡市水务局关于第三十一届灯会展出场地观灯游客疏散通道升级改造项目人行钢栈桥工程河道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

自贡市华荟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请求审查〈第三十一届灯会展出场地观灯游客疏散通道升级改造项目人行钢栈桥工程河道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请示》(自华荟〔2024〕51号)和《第三十一届灯会展出场地观灯游客疏散通道升级改造项目人行钢栈桥工程河道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理编号:******-********-******。该项目业主为自贡市华荟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向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408-******-04-01-******】FGQB-0174),大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关于第三十一届灯会展出场地观灯游客疏散通道升级改造项目的说明》(施工图基本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该项目主体设计单位为自贡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单位为自贡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报告》进行了审查,评价单位根据意见建议对《报告》进行了补充修改,提交了《报告》(报批稿)。经专家组再次审阅后,提出了《第三十一届灯会展出场地观灯游客疏散通道升级改造项目钢栈桥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建设第三十一届灯会展出场地观灯游客疏散通道升级改造项目2座人行钢栈桥,为临时工程,使用年限为5年。
二、基本同意按《报告》推荐的方案实施工程建设,桥梁设计洪水标准均为100年一遇。
(一)1#人行钢栈桥
拟建1#人行钢栈桥位于自贡市东部新城中华彩灯大世界景区内,李白河下游。全长81.52m,桥梁桥跨布置为:18.1+30.58+3.048+24.384m,桥梁断面全宽12m,横断面布置:0.5m栏杆+11m人行道+0.5m栏杆,紧邻彩灯大世界已建1#桥。上部桥梁结构形式为18排单层加强型贝雷桁架,321加强型使用900型标准贝雷花架进行横向连结,200加强型使用730型标准贝雷花架进行横向连结,桥面板采用10mm厚钢板。下部中墩采用两片一组156b桩顶分配梁,φ820×10mm钢管桩基础,桥台采用重力式桥台,有3个桥墩。
(二)2#人行钢栈桥
拟建2#人行钢栈桥位于自贡市东部新城中华彩灯大世界景区内,李白河下游。全厂57.158m,桥梁桥跨布置为:33.538+18.1m,桥梁断面全宽12m,横断面布置:0.5m栏杆+11m人行道+0.5m栏杆,紧邻彩灯大世界已建2#桥。上部桥梁结构形式为18排单层加强型贝雷桁架,321加强型使用900型标准贝雷花架进行横向连接,200加强型使用730型标准贝雷花架进行横向连接,桥面板采用10mm厚钢板。下部中墩采用两片一组156b桩顶分配梁,φ820×10mm钢管桩基础,桥台采用重力式桥台,有2个桥墩。
拟建1#人行钢栈桥、2#人行钢栈桥主要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如下:
控制点的坐标成果表
项目 位置 X坐标 Y坐标
1#钢栈桥 0号桥墩 *******.3153 ********.3185
1号桥墩 *******.9593 ********.2098
2号桥墩 *******.8191 ********.1497
3号承台 *******.1099 ********.8028
2#钢栈桥 0号承台 *******.0038 ********.5468
1号桥墩 *******.5632 ********.6570
2号桥墩 *******.0651 ********.3291
三、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对河道行洪及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和结论。
四、专家的审查意见和《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建议,请项目相关单位予以落实。
五、项目业主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六、工程开工前,项目业主应当将施工安排按工程所在地送大安区水务局、沿滩区水务局备案。施工安排应包括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的情况、施工期防汛措施以及施工开挖料的处置方案。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不得影响汛期河道行洪。
七、工程建设期间,项目业主必须承担占用范围内的防洪义务,落实生态修复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接受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服从防汛统一指挥。
八、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市水务局及大安区水务局、沿滩区水务局参加。
九、工程竣工后,项目业主必须加强对涉河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不得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工程拆除时,项目业主单位应及时清运桥梁拆除件,保障河道行洪通畅,落实生态修复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项目业主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第三十一届灯会展出场地观灯游客疏散通道升级改造项目人行钢栈桥工程行洪论证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自贡市水务局
2024年11月6日

标签: 行洪论证 河势稳定 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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