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乡沙门村、杨桥村文化广场建设招标公告

水稻乡沙门村、杨桥村文化广场建设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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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新区水稻乡沙门村、杨桥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新区水稻乡沙门村、杨桥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新区农村工作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封新区水稻乡沙门村、杨桥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YMZB【2016】1003号
2.3 总投资额:约34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各项内容。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计划工期:10日历天。
2.7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新区水稻乡沙门村、杨桥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的施工
第二标段:开封新区水稻乡沙门村、杨桥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报名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监理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结束后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3日,每日上午 9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3时30分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3室6号窗口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标段,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以及本公告第“3、投标人资格要求”报名资格中所要求的其它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及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另携带一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资料一套。
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新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1*****006
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35*****84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广场 水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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