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天津日报政令法规公告刊登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2024天津日报政令法规公告刊登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2024天津日报政令法规公告刊登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8日 发布来源: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2024天津日报政令法规公告刊登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要求天津日报版面体现政策法规内容,对政令、法规、公告快速报道,服务期限内提供不限次数报道,在收到采购人稿件之后24小时之内登报。 (2)优先第一版面报道同时做好其他版面内容延伸,保障稿件内容及时迅速刊登。 (3)要求专业采编人员对政令法规公告进行采集、编辑、校对、发行等工作,按照规定留存样刊及电子版,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档案查询。 (4)刊登政令法规数目以市委、市政府等部门要求为准,根据实际情况刊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8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论证专家一意见: 《天津日报》作为中共天津市委唯一的机关党报,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示地方性法规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天津日报》每年要刊登、宣传和解读大量各类政令、法规、公告等,天津日报社因机构改革,已合并至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天津日报》由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出版。因其具有特殊的行业地位和不可替代性,符合《政府采购法》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要求。同时经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情况良好,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 论证专家二意见: 《天津日报》作为中共天津市委机关报,肩负国家政策宣传和联系群众的重要任务,是坚持党媒姓党、坚守正确导向、传播中央和市委大政方针的新闻战线排头兵,是舆论宣传风向标、导航仪、主阵地,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因天津市政令法规主要受众群体为天津市民,《天津日报》传播力、影响力、权力性等方面考虑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天津日报社因机构改革,已合并至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天津日报》由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出版。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专家三意见: 《天津日报》作为党报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在天津市具有不可替代性。在服务好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宣传天津、展示天津,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引导作用的同时,天津日报每年须刊登、宣传和解读大量各类政令、法规、公告等,因此天津日报具有特殊的行业地位和不可替代性。天津日报社因机构改革,已合并至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天津日报》由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出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综上所述,专家一致认定本项目具备唯一性特定,建议选择天津海河传媒中心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海河传媒中心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动漫东路355号创研大厦10层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09日至2024年11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张川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
联系电话:022*****57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附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

2024年11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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