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公告

十一月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十一月服务集中采购(第一批次)项目已由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单位,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权属单位项目需要,拟通过竞谈方式集中采购一批服务项目。

2.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共包含2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包件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拟成交供应商数量

备注

1

环境监测服务

京台高速齐河至济南段改扩建工程两期噪声跟踪监测服务项目

1家

2

荣成海草床修复工程跟踪监测项目

对海草床修复区海草密度生物量、生态系统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监测,评估海草床生态系统修复效果。

1家

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2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库注册并合格的单位。未在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注册的单位请及时办理入库注册,通过审查并列入本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后,方可进行报名,未入库单位不能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注册网址http:\/\/123.232.98.21:8096\/bidding\/#\/bidder\/stfzSupplierInfo?oId=241*****767******* 包件1 :注册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50*****983;包件2:注册联系人:丁老师,电话178*****929)。

3.1.2报价人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前(不含开标当天)5个工作日内】。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资质证书要求:

包件1: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检测实验室须具有生态环境(CMA)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必须是国家计量认证、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或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3.3业绩要求:

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十一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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