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应急管理移动执法终端设备租赁项目比选公告

年度应急管理移动执法终端设备租赁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北辰区应急管理局2024-2026年度应急管理移动执法终端设备租赁项目。

二、项目背景及概况

为落实《天津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抓好“互联网+执法”机制建设,拟租赁移动执法终端及便携式打印机等设备为“天津市应急管理执法平台(北辰区)”系统提供终端支持,从而提升监管执法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三、项目内容

租赁移动执法终端设备75台(平板电脑)、便携式打印机30台(含移动网络数据通信、设备维护及打印机墨盒);租赁期自合同签订之起二年。

四、技术参数

相关设备应当满足行政执法配置需求,能够实现天津市应急管理移动执法APP所有功能应用(具体参数要求请向项目单位索取),且交付设备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前一年内生产。

五、项目预算

46万元。

六、有关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需提供3年内承接与该项目(执法设备租赁、执法系统软硬件维保等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类似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服务期限、服务内容、甲乙双方名称及盖章)、项目验收报告等。

4.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供应商将项目报价单等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比选声明函》。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18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5号A座205(天津市北辰区应急管理局)。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2-********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九、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


天津市北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


文件下载

标签: 执法终端 应急管理 租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