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城区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江都城区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江都城区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江都城区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江都城区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都城区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江发改许发【2022】7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都城区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
2.1.2建设规模:约*****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约610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工期 34个月,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2招标范围:江都城区中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包含
①项目管理:项目行政审批管理、合同管理、设计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绿色建造与环境管理、资源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收尾管理等内容;
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③其他工程咨询服务:BIM咨询、绿建咨询(不含标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 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手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它要求:
3.5.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缴纳近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4 年 8月至 2024 年 10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 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军队或高校设计院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材料);
3.5.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5.3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 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 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 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7 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
3.7.1总监理工程师:1 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3.7.2主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专业要求为: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3.7.3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专业要求为:测量工程或材料工程或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电气工程或园林绿化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或建筑电气工程或机电技术应用或机电安装或工程监理或工程管理或工程造价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7.4监理员:12人。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1 月 8 日至2024年 11 月 15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2月 4 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 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备注
9.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9.2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 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9.3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 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誉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佳源银座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彭工
电 话: 电 话:0514-********
2024 年 11 月 8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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