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容安全审核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年内容安全审核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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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2024 年内容安全审核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78061241000009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内容安全审核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 210 万元,招标人为联通沃音乐文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2024 年内容安全审核项目;项目预算 210 万元(不含税),单条内容
审核预算 1 元/条;单条内容审核最高限价为 0.9 元/条(不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内容安全审核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内容安全审核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的
复印件;若投标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还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总公司对投标人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扫描件(授权范围须指定或覆盖本项目)。
(2)已由总公司合法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分支机构
有效,但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将
被视为同一投标人提交多个投标方案而被否决投标。
3.2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若投标人为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
具一般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近 1 年(2023 年 9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同类项目经验(音视频图文内
容安全审核项目)业绩,单份同类项目合同的金额不低于 100 万(含税)。
业绩备注:
1)非框架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甲方盖章的订单生效时间/相关票据时间为
准;
2)非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签字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盖
章页);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合同签字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等)及甲
方盖章的订单复印件等,否则视为无效;框架合同按照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相关票据等累
计金额为准。
3)如提供的框架合同下的订单等,甲方未盖章,须提供甲方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否则视
为无效;
4)未区分同类业绩和非同类业绩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
订单或相关票据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
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5)非框架合同或框架合同均须提供一张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及发票查验明细截图(网上税
务系统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作为合同属实证明材料,且发票
日期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提供则对应合同的业绩不予认可。
3.4 投标人须为中央级媒体单位(即人民日报社、新华通讯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求是杂
志社、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科技日报社、人民政
协报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中国新闻社、学习时报社、工人日报社、中国青
年报社、中国妇女报社、农民日报社、法治日报社、中国文化传媒集团/中国文化报社)及
其一级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
1)如投标人为中央级媒体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如投标人为中央级媒体单位一级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的,需提供投标人及其控股公司的
股权关系证明(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证明截图);
3.5 投标人须具备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投标人具备内容安全审核服务能力,且控股公司具备有效期内
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并有效授权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须提供投标人具备服务能
力的承诺函、投标人及其控股公司的股权关系证明、控股公司的证书扫描件及控股公司对投
标人的授权书。
3.6 互斥规则:已入围“联通在线广州公司内容资源合作伙伴公开招募项目”的供应商,不
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7 采购管理规范要求: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模板提供以下承诺书,并盖公章。
《合规经营承诺书》、《廉洁诚信承诺书》、《保密承诺书》、《安全承诺书》、《供应商合规承诺
函》、《供应商黑名单管理承诺书》、《其他要求承诺书》、《安全承诺函》。
3.8 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
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
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 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3)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的单位。(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表和单位负责人信息一览表)。
3.9 其他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未处
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
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处于中国联通、联通沃音乐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
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8 日 1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4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2024 年内容安全审核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ZX780612410000092,招标代理编号:
2024-CICDIWYY-00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审批,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联通沃音乐文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4 年内容安全审核项目;项目预算 210 万元(不含税),单条内容审核预
算 1 元/条;单条内容审核最高限价为 0.9 元/条(不含税)。
2.2 招标内容:
中标人按内容审核规范审核招标人所有提交的内容。提交形式包含但不限于系统接口传输、
线下传输、邮件或其他电子方式传递;招标人提交的内容可能由音乐、视频、图片、文字、
语音、艺人信息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组成。中标人应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进行支撑团队配置,需
满足可日审 3000 条及以上的能力。
2.3 项目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 2 年。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 本招标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单价折扣率报价,投标折扣率不能超过 100%,否
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的
复印件;若投标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还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总公司对投标人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扫描件(授权范围须指定或覆盖本项目)。
(2)已由总公司合法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分支机构
有效,但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将
被视为同一投标人提交多个投标方案而被否决投标。
3.2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若投标人为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
具一般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近 1 年(2023 年 9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同类项目经验(音视频图文内
容安全审核项目)业绩,单份同类项目合同的金额不低于 100 万(含税)。
业绩备注:
1)非框架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甲方盖章的订单生效时间/相关票据时间为
准;
2)非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签字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盖
章页);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合同签字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等)及甲
方盖章的订单复印件等,否则视为无效;框架合同按照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相关票据等累
计金额为准。
3)如提供的框架合同下的订单等,甲方未盖章,须提供甲方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否则视
为无效;
4)未区分同类业绩和非同类业绩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
订单或相关票据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
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5)非框架合同或框架合同均须提供一张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及发票查验明细截图(网上税
务系统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作为合同属实证明材料,且发票
日期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提供则对应合同的业绩不予认可。
3.4 投标人须为中央级媒体单位(即人民日报社、新华通讯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求是杂
志社、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科技日报社、人民政
协报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中国新闻社、学习时报社、工人日报社、中国青
年报社、中国妇女报社、农民日报社、法治日报社、中国文化传媒集团/中国文化报社)及
其一级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
1)如投标人为中央级媒体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如投标人为中央级媒体单位一级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的,需提供投标人及其控股公司的
股权关系证明(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证明截图);
3.5 投标人须具备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投标人具备内容安全审核服务能力,且控股公司具备有效期内
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并有效授权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须提供投标人具备服务能
力的承诺函、投标人及其控股公司的股权关系证明、控股公司的证书扫描件及控股公司对投
标人的授权书。
3.6 互斥规则:已入围“联通在线广州公司内容资源合作伙伴公开招募项目”的供应商,不
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7 采购管理规范要求: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模板提供以下承诺书,并盖公章。
《合规经营承诺书》、《廉洁诚信承诺书》、《保密承诺书》、《安全承诺书》、《供应商合规承诺
函》、《供应商黑名单管理承诺书》、《其他要求承诺书》、《安全承诺函》。
3.8 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
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
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 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3)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的单位。(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表和单位负责人信息一览表)。
3.9 其他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未处
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
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处于中国联通、联通沃音乐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
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 18 时 00 分(北
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联通
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网址:https://www.cuecp.cn/),点击“登录”进入,点
击“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
搜索本项目名称后点击“我要参与”,填写供应商相关信息选择参与标段点击保存后,点击“招
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点击“购标”,勾选要参与的采购包,点
击立即结算,选择沃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附件”,支付
成功后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为.megp 格式,须使用联通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软件下
载详见“共享文档下载”),超过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费未支付成功,则视为招标
文件获取失败。对于“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的具体操作,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平台系统支撑人员:020-22180042/22180706。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电子平台上进行,若有
疑义,投标人可在“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须注意超过采购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则无法购买采购文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
作方门户”(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
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
(2)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售后不退。支付方式:沃支付。网上支付进入沃支
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
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
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若支付失败,或临时退出支付页面,可进入“我的费用支付”功能,找到尚未完成的
订单,重复以上步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线上投标文件为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
使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含公章的电子投标文
件及用“iPass”进行加密,并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上传加密的电子投
标文件。详细说明请投标人点击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
“共享文档下载”,下载《供应商各业务流程操作手册》及相关系统驱动程序。注:逾期未
上传线上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线上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并在网上用 IPASS 进行签
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开标解密解封后的 10 分钟内致电联系招标代
理机构告知,如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等书面函件的,须在致电后的 30 分钟内以邮件形式
提供。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线上开标。
7.其他
7.1 投标人如果未曾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注册过的,必须
在报名时进行注册并完善操作员信息。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
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IPASS 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7.2 本项目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进行操作,为确保投标过程的数据安
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使用中网 iPASS USB-KEY(以下简称为:iPASS)
进行投标文件的加密、解密、递交文件的数字签名。已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办理过 iPASS
的用户需完成对 iPASS 的升级,尚未办理 iPASS 的用户,需申办具备电子签章功能的 iPASS。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或升级为具备电子签章功能的 iPASS 才能回标,否则将
无法正常回标。投标人可进入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首页“IPASS 服务”完成相关业务办理。
若有疑问可联系中网的客服人员:010-60844066。
7.3 投标人如对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具体操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10-
67882255-3-3-1,或邮件咨询:hqs-ettp-man@chinaunicom.cn。
7.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上传指定平台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5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原)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监督联系人
联通沃音乐文化有限公司纪检专员:刘鑫
电话:16602099116
电子邮箱:liux171@chinaunicom.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联通沃音乐文化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26 号云来斯堡写字楼 15/16 楼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横路 219 号 5 楼
邮编:510630
联系人:梁茵茹、蔡翠莹、林秀康、张俊豪、乐志星、曹阳
电话:18620046474(梁)、13570220155(蔡)
电子邮件:1141382405@qq.com、13570220155@139.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联通沃音乐文化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联通沃音乐文化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26 号云来斯堡写字楼 15/16 楼
联 系 人:刘鑫
电 话:16602099116
电子邮件:liux171@chinaun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横路 219 号康富来大厦 5 楼
联 系 人: 梁茵茹、蔡翠莹、林秀康、张俊豪、乐志星、曹阳
电 话: 18620046474(梁)
电子邮件: 1141382405@qq.com、13570220155@139.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内容安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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