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
新媒体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运营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武清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8日 19:5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标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3号鑫创医疗器械产业园A座4楼424第一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15: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标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3号鑫创医疗器械产业园A座4楼424第一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2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旭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104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42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标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3号鑫创医疗器械产业园A座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旭,185*****104 |
项目概况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运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标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ZB-2024-TJWQ-258
项目名称: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运营,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时间为磋商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4.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标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为了确保后期发票开具准确性,供应商请将报名信息(邮件主题为:BCZB-2024-TJWQ-258报名信息,正文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至biaochuangqiye@163.com,并致电185*****104予以确认,购买磋商文件。 与我公司联系后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备注栏中标注:BCZB-2024-TJWQ-258标书款,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天津市标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山支行 账 号:120*****055******688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标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3号鑫创医疗器械产业园A座4楼424第一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标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3号鑫创医疗器械产业园A座4楼424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424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标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3号鑫创医疗器械产业园A座4楼
联系方式:刘旭,185*****1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旭
电 话: 185*****104
标签: 新媒体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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