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公安局技侦设备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公安局技侦设备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公安局技侦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按照政府采购计划,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葫芦岛市公安局技侦设备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公安局技侦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JYZXZB*******)

二、招标内容:

中心数据服务系统、指挥中心控制系统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葫芦岛市公安局技侦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三、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11月8日14:00(接受电话、传真报名)

报名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电话:0429-**************

四、资质审查时间:2016年11月8日14:00-15:00

资质审查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服务大厅(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5日9:00

保证金金额:30000元

六、保证金缴纳银行:葫芦岛银行海上海支行

保证金缴纳账户: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0010

七、保证金缴纳要求: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缴纳账户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0日9:30

九、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0日9:30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

十、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具有安防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

4、具有建筑智能化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5、具有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主要产品(即产品单价不低于3000元)需出具生产产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7、投标企业需提供A级以上(含A级)《辽宁省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8、外地企业须在葫芦岛市内设有售后服务站。

十一、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货。

十二、付款方式:产品全部交货,且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三年质量保证期期满且产品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供货商。

十三、注意事项:资格审查时必须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资质条件(详见公告十)、个人身份证等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可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十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葫芦岛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谈判)人未进入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119.115.142.178)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入库咨询电话:0429—*******(财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市公安局联系人:何欣联系电话:0429-*******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施剑峰 联系电话: 0429-**************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侦设备 公安 葫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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