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二批采购

厦门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二批采购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HC[GK]*******、厦门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二批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厦门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二批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GK]*******

项目名称:厦门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二批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837,800.00元

采购包1(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装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2,210,1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210,1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2,101.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消防设备 高扬程水泵 1(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82,500.00 工业
1-2 A********-消防设备 个人护具 101(套)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575,700.00 工业
1-3 A********-应急救援设备类 绝缘剪断钳 49(个)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19,600.00 工业
1-4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 25(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37,500.00 工业
1-5 A********-应急救援设备类 红外热成像仪 47(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84,600.00 工业
1-6 A********-应急救援设备类 割灌机 33(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59,400.00 工业
1-7 A********-消防设备 移动蓄水池 6(套)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66,000.00 工业
1-8 A********-消防设备 软体水枪 5(个)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20,000.00 工业
1-9 A********-应急救援设备类 自救呼吸器 51(个)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295,800.00 工业
1-10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油锯 21(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92,400.00 工业
1-11 A********-消防设备 便携式灭火水泵 21(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117,600.00 工业
1-12 A********-消防设备 高压接力消防水泵 6(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204,000.00 工业
1-13 A********-消防设备 风力灭火机 21(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189,000.00 工业
1-14 A********-消防设备 高压细水雾灭火机 6(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90,000.00 工业
1-15 A********-消防设备 消防摩托车 4(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276,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0日内完成供货、并进行初步验收。

采购包2(抗洪抢险装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2,931,4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931,4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9,314.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无人侦测船 2(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500,000.00 工业
2-2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潜污泵 2(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170,000.00 工业
2-3 A********-应急救援设备类 组合式防洪板 82(个)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139,400.00 工业
2-4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救生拉杆 46(个)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391,000.00 工业
2-5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浮艇泵 3(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63,000.00 工业
2-6 A********-应急救援设备类 防洪子堤 20(套)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520,000.00 工业
2-7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打桩机 1(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60,000.00 工业
2-8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汽(柴)油机泵 16(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1,088,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0日内完成供货、并进行初步验收。

采购包3(水域救援装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8,462,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462,900.00元

投标保证金: 84,629.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指挥艇 1(艘)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800,000.00 工业
3-2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激流救生筏 2(艘)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160,000.00 工业
3-3 A********-应急救援设备类 自携式潜水装备 6(套)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1,200,000.00 工业
3-4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水域救援工具组 15(套)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735,000.00 工业
3-5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水域救援套装 126(套)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2,016,000.00 工业
3-6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水面移动救生担架 1(副)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70,000.00 工业
3-7 A02061904-水下照明灯 防水头灯 181(个)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162,900.00 工业
3-8 A********-应急救援设备类 遥控救生圈 11(个)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638,000.00 工业
3-9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水深探测仪 8(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64,000.00 工业
3-10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救援浮桥 2(套)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23,000.00 工业
3-11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救生拉网 14(套)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182,000.00 工业
3-12 A********-应急救援设备类 舷外机 7(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140,000.00 工业
3-13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流速监测仪 4(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120,000.00 工业
3-14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救生抛投器 24(个)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888,000.00 工业
3-15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橡皮艇 14(艘)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728,000.00 工业
3-16 A********-应急救援设备类 冲锋舟 4(艘)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272,000.00 工业
3-17 A********-应急救援设备类 舟艇拖车 12(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264,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0日内完成供货、并进行初步验收。

采购包4(地震地质灾害救援装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5,817,1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817,100.00元

投标保证金: 58,171.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4-1 A********-应急救援设备类 切割工具组 1(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55,000.00 工业
4-2 A********-应急救援设备类 高压起重气垫 1(个)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88,000.00 工业
4-3 A********-应急救援设备类 红外生命探测仪 1(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320,000.00 工业
4-4 A********-应急救援设备类 地震搜索机器人 1(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350,000.00 工业
4-5 A********-应急救援设备类 链锯 35(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105,000.00 工业
4-6 A********-应急救援设备类 阻流袋 2(个)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5,800.00 工业
4-7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漏电检测仪 20(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200,000.00 工业
4-8 A********-应急救援设备类 钢筋速断器 8(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80,000.00 工业
4-9 A********-应急救援设备类 切割锯套装 8(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120,000.00 工业
4-10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液压泵 13(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318,500.00 工业
4-11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液压剪切器 13(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189,800.00 工业
4-12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液压扩张器 12(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216,000.00 工业
4-13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液压千斤顶 13(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260,000.00 工业
4-14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液压开缝器 9(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180,000.00 工业
4-15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救援顶杆 9(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243,000.00 工业
4-16 A********-应急救援设备类 凿岩机 3(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60,000.00 工业
4-17 A********-应急救援设备类 牵拉器 2(个)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40,000.00 工业
4-18 A********-应急救援设备类 便携式防水防爆应急强光灯 26(个)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312,000.00 工业
4-19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正压空气呼吸器 37(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1,110,000.00 工业
4-20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氧气呼吸器 14(个)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434,000.00 工业
4-21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激光测距仪 2(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100,000.00 工业
4-22 A********-应急救援设备类 绳索救援套装 31(套)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930,000.00 工业
4-23 A********-应急救援设备类 重型支撑套装 2(套)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1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0日内完成供货、并进行初步验收。

采购包5(综合保障装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2,416,3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416,3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4,163.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5-1 A02430900-无人机 灭火无人机(县级) 2(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860,000.00 工业
5-2 A********-应急救援设备类 单兵图传 7(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70,000.00 工业
5-3 A********-应急救援设备类 布控球 12(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168,000.00 工业
5-4 A********-应急救援设备类 便携式除颤仪 1(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40,000.00 工业
5-5 A********-应急救援设备类 便携式担架 90(副)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90,000.00 工业
5-6 A********-应急救援设备类 便携式气象仪 3(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30,000.00 工业
5-7 A********-应急救援设备类 应急电源 45(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225,000.00 工业
5-8 A********-应急救援设备类 应急照明系统 4(套)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290,000.00 工业
5-9 A********-应急救援设备类 数字集群手持终端 70(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315,000.00 工业
5-10 A********-应急救援设备类 北斗终端 67(台) 具体详见正式采购的需求清单 328,3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0日内完成供货、并进行初步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预留比例: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额的24%。(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要求提供相关材料。(4)本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2:

(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预留比例: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额的24%。(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要求提供相关材料。(4)本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3:

(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预留比例: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额的24%。(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要求提供相关材料。(4)本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4:

(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预留比例: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额的24%。(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要求提供相关材料。(4)本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5:

(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预留比例: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额的24%。(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要求提供相关材料。(4)本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行政处罚且处罚金额达到处罚所在地听证标准,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采购包2: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行政处罚且处罚金额达到处罚所在地听证标准,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采购包3: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行政处罚且处罚金额达到处罚所在地听证标准,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采购包4: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行政处罚且处罚金额达到处罚所在地听证标准,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采购包5: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行政处罚且处罚金额达到处罚所在地听证标准,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1-08 至 2024-11-1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29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8(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远程开标事项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2.投标人若现场提交CA的,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收标处(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信息发布大厅电子显示屏显示的信息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110号

联系方式:138501593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海沧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联系方式:0592-5333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瑞凤、危青、林永勤

电话:0592-5333087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8日


发布时间: 2024-11-08 20:56:5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自然灾害 应急能力 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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