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港镇电动三轮车招标公告

独山港镇电动三轮车招标公告


关于独山港镇电动三轮车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平湖市财政局平采办确[2016]2429号确认书批准,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湖市独山港镇环境卫生综合管理中心委托,就独山港镇电动三轮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XHX-PH2016-02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元/辆)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电动三轮车
100

4980
49.80
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


备注: 1.需配适配充电器,头盔、雨衣、电瓶锁、防盗锁等;

2.质量保修期:整车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3.每辆车车身应标有 “独山港环卫”字样;

4.提供车辆产品合格证及同类车型质量检测报告。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有专用车辆生产或销售能力,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并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资质、资格的制造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要求外地企业另外提供平湖市售后服务网点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与当地电动车维修店签订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必须具有真实性即服务网点必须具备真实可操作性。

5.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供货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16年11月01日至2016年11月07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及答复。

3.报名地点: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平湖市当湖东路219号)。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网上自行下载,网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pinghu.gov.cn)和平湖市独山港镇政府网(http://www.dpdz.gov.cn),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以现金形式在报名时交纳,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表(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pinghu.gov.cn政府采购资料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下同)(当法定代表人本人不能来报名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且必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以投标单位名义为授权人交纳的社保凭证)。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

2.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从公司基本账户以 银行汇票 形式交至平湖市独山港镇招投标中心,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户名: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专户

账号:***************

开户行:浙江平湖农村合作银行全塘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11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平湖市独山港镇招投标中心(平湖市独山港区社会发展局二楼会议室/原全塘镇政府马路对面),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1月11日14时00分在平湖市独山港镇招投标中心(平湖市独山港区社会发展局二楼会议室/原全塘镇政府马路对面)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采购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平湖市独山港镇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 蒋先生 ;联系电话: ****-********

4.投诉受理地点:平湖市财政局;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人: 史先生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平湖市独山港镇环境卫生综合管理中心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0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动三轮车 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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