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名称:敖汉旗交通运输局

地址:敖汉旗新惠镇

联系人:刘铁峰 电话:186*****886

1.1.3

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敖汉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

联系人:马广顺 电话:****-*******

1.1.4

项目名称

交通局乡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敖汉旗新惠镇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不适用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4

付款方式

1、交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95%;

2、竣工验收合格后将余下工程款全部付清(不计利息)。

1.3.1

招标范围

3、 警示桩、钢护栏、标志牌、主动防护网等交通安全设施

1.3.2

计划工期

2016.12.2~2016.12.28 27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1.3.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3.5

资格审查

开标现场审查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等级。

财务要求

财产运行状况良好,近三年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及项目班子成员在国家、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网站中未有不良信息记录的。

2、企业信誉良好,过去五年中未发生过违约或被业主解除合同或诉讼事件;

3、近五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项目班子要求

1、建造师取得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取得B类安考证。

2、投标人拟派的该项目的建造师必须是被授权人,且在本公司注册。参加投标时,被授权人必须到场,并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证书原件;如果被授权人本人未到场或两证未提供齐全的,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

3、项目班子由建造师、安全员、技术员组成;安全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安全员持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技术员持有劳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的职称证书。

4、项目班子成员的养老保险手册,并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并附2015年度或2016年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能证明本企业为项目班子成员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并附2015年度或2016年详细缴费明细);

5、投标企业不能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能证明本企业为项目班子成员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并附2015年度或2016年详细缴费明细的,投标企业须提供项目班子成员的社保单号及社保网站查询网址。

6、证件年检的由投标企业所在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7、投标企业所在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颁发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的,由投标企业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8、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必须是已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信息登记的企业,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公示,并将公示页面打印供审查。

其他要求

1、本工程实行项目班子押证制度,即在施工期间除特殊原因外,不得调整项目班子成员。

2、项目班子成员中不得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投标企业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地点为公司所在地或工程项目所在地)。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采购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9日下午5:30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生命防护 交通 敖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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