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局的委
托,对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 2025 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该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 2025 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物资采购项目。
1.2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竞争性磋商范围: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 2025 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物资采购项
目,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户主责任书、宣传牌、宣传袋、宣传笔、围裙、大作文本、小作
文本、五彩旗等,具体采购细目明细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控制价及参数”。
1.4 供货期:自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 14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所有产品均为合格产品,满足采购人要
求。
1.6 包件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1.7 采购规模:8.91 万元。
1.8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投资,已落实。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是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
表,或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
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至本项目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企业或者
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保、纳税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或承诺
书。
(5)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活动的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
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审时提供给磋商小组。信
用信息使用规则: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
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2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不接受获取),联系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杨工(联系电话:15398556168 邮箱:2650778391@qq.com)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相关事宜。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发送企业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获取人身份证(复
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获取人的姓名、电话等信息至邮箱 2650778391@qq.com。待递交响
应文件时递交纸质的企业介绍信(原件)、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获取人的姓
名、电话等信息。
3.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
地点为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 2411 号金泰国际 9 栋 1118 会议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我公司及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局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小哨箐 369 号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871-64982940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 2411 号金泰国际 9 栋 1118 室
联系人:杨工
电 话:15334397751、15398556168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