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票据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中期票据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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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产融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WLY(2024)82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产融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承销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洛阳产融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以洛阳产融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中期票据。本次招标为选聘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承销商,负责债券注册报批、发行
方案制定、承销服务、簿记建档、托管登记以及信息披露、存续期管理等与债券相关的各项
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产融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承销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产融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承销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银行机
构的,应是总行、省级或市级分行(需提供总行对该分行关于债券承销事宜的授权文件);
投标人为券商机构的应是总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具备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质,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
的担任中期票据承销商的执业要求。(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问题,无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有熟悉有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有着丰
富的国企平台合作经验,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人员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投标文件
中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招标人有权在签
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
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61 号东方今典 1 号楼 15 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61 号东方今典 1 号楼 15 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洛阳产融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承销商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
洛阳产融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产融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承销商项目
2、招标编号:HNXWLY(2024)82 号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或募集资金
4、最高投标限价(控制费率):本次招标涉及债券的承销服务费用预算价为不超过发行总额
的 0.30%/年。
5、项目概况:以洛阳产融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含 10 亿元)的中期票据。本次招标为选聘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承销商,负责债券注册报
批、发行方案制定、承销服务、簿记建档、托管登记以及信息披露、存续期管理等与债券相
关的各项工作。
6、服务期限:同债券存续期限。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以保障招标人顺利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为目的,以达到国家有关债券
注册发行审批机构要求的标准为基准,设定注册发行方案,组建项目专业工作团队,统筹协
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制作注册材料,
进行市场询价发行。
8、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
9、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0、中标数量:本次招标为选取 2 家优质的金融机构,为招标人提供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服务。
11、标段划分:本服务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
人为银行机构的,应是总行、省级或市级分行(需提供总行对该分行关于债券承销事宜的授
权文件);投标人为券商机构的应是总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具备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质,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
的担任中期票据承销商的执业要求。(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问题,无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有熟悉有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有着丰
富的国企平台合作经验,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人员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投标文件
中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招标人有权在签
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
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
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河南兴伟招标
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61 号东方今典 1-1-1601)获取招标文件。
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和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
证(附单位联系电话);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接受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网上获取,须在第 1 条规定的时间内将法人代
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相关联系方式发至
hnxwly001@163.com 邮箱中,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4、售价:3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61 号东方今典 1 号楼 15
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产融集团有限公司官
方网站》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产融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18 号洛阳日报社报业集团 10 层、12 层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9-69987015
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61 号东方今典 1-1-1601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60171769
2024 年 11 月 08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产融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18 号洛阳日报社报业集团 10 层、12 层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9-699870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61 号东方今典 1-1-1601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9-60171769
电子邮件: hnxwly00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中期票据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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