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湾填埋场垃圾处理服务飞灰吊装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刘湾填埋场垃圾处理服务飞灰吊装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刘湾填埋场垃圾处理服务(飞灰吊装) JSZC-******-HRGJ-G2024-002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29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RGJ-G2024-0022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刘湾填埋场垃圾处理服务(飞灰吊装)
预算金额:4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达标处理飞灰吊装控制综合单价为 95元/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刘湾垃圾填埋场承担市区垃圾焚烧飞灰填埋任务,目前原飞灰吊装服务即将到期,为保证市区垃圾焚烧作业正常推进,需继续采购飞灰吊装服务。根据飞灰库区库容现状测算,剩余可填库容约4万方。本次拟招标内容包含吊车机械、库区道路铺设、驾驶人员、辅助用工、油料、HDPE膜采购、铺设、焊接、压膜预制件、场区周边保洁、税金等辅助配套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量到即止或库区库容达到安全限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各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方式: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2024-11-2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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