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室及产房含层流设备改造项目二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手术室及产房含层流设备改造项目二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建湖县妇幼保健院手术室及产房(含层流设备)改造项目(二次) JSZC-******-GCSS-C2024-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9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GCSS-C2024-0004
项目名称:建湖县妇幼保健院手术室及产房(含层流设备)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6.******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做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采购范围内所有设备(医用净化钢质门、医用手术室电动平开门、医用净化新风机、医用净化排风机、医用等离子消毒机等)的供货、运输(送达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以及手术室及产房室内墙面、地面、多联机及配套的管道线路安装改造等内容,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室内改造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投标人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采购鼓励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执行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相关政策: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
4.执行数据中心采购相关政策: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采购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2.2资质条件:
2.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其他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磋商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承诺函或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19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4-11-19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前路9号双湖控股大楼9楼)建湖县不见面开标2标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
1.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办理指南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 (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
1.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1.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意源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意源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意源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1.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1.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1.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3.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5.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37*****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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