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数据中心项目三期河南人工智能产研创新中心展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原大数据中心项目三期(河南人工智能产研创新中心)展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
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XEC-20241109-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原大数据中心项目三期(河南人工智能产研创新中心)展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
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600 万元,招标人为
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原大数据中心项目三期(河南人工智能产研创新中心)展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
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原大数据中心项目三期(河南人工智能产研创新中心)展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
总承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0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4.1 本项目通过豫信 e 采平台(https://yxec.hniii.com)进行全电子化公
开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豫信 e 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
按程序上传至豫信 e 采平台本项目端口。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委托,就中原大数据中心项目三期
(河南人工智能产研创新中心)展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招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中原大数据中心项目三期(河南人工智能产研创新中心)展厅装饰装修设计
施工总承包工程;
2.2 项目编号:YXEC-20241109-001;
2.3 招标内容范围:中原大数据中心项目三期(河南人工智能产研创新中心)展厅,位于项
目 10#楼一、二层,建筑面积约 2200 平方米(其中一层约 975 平方米,二层约 1214 平方米),
目前已完成主体结构及外立面施工,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
计,根据施工图完成二次结构拆改、建筑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智能
化工程(含多媒体)、给排水工程、主题展示项目施工、验收,并配合项目总承包单位完成
整体验收备案;
2.4 项目地点:郑州市中牟县杨桥大道中原大数据中心;
2.5 服务期限(工期):总工期 90 日历天,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时间起计。其中:
深化设计工期 15 日历天,完成除主题展示设计外的所有设计内容,深度达到现行规范要求。
90 日历天完成所有项目内容,通过招标人验收,满足开放条件。
投标人确保工程满足消防验收要求,按规定要求整理验收资料并移交总承包单位,并接受总
承包单位和招标人的监督管理,完工验收 60 天内完成消防验收。最终配合项目总承包单位
完成消防验收及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若因非投标人原因导致验收延误,则工期相应顺延。
2.6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相关质量要求;
2.7 质量保证期:满足国家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
他组织证照。(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2 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
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任
意 3 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盖投标人公章)
3.3 业绩要求:
(1)企业业绩:投标人有一项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合同金额不小于 1500 万元展厅或展
馆等类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2)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有一项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合同金额不小于 1500 万元展厅
或展馆等类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以上业绩以竣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竣工(完工)验收等相
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项目经理业绩可与企业业绩重复。
3.4 信誉要求:
3.4.1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
质量问题。(投标人出具承诺函,盖投标人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 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
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
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
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对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外籍人士,无法通过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个人信用的
情况,投标人应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不限。
3.4.3 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4.4 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投标人符合本章“3.4 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投标人可不提供相关查询结果,
以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
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3)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本章 3.4.2 条款至 3.4.4
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查
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当天查询
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投标人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单位查询信息
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信誉要求中的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
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 其他要求:
3.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不以任何形式进行违法分包、转包。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
效标处理。(投标人出具承诺书,盖投标人公章)
四、电子注册与文件获取
4.1 本项目通过豫信 e 采平台(https://yxec.hniii.com)进行全电子化公开招标。
4.2 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先登录豫信 e 采平台进行电子注册、
经审核合格并办理 CA 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具体办理
事宜请查阅豫信 e 采平台 (https://yxec.eathink.com.cn)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供应
商首次注册办理流程(华测 CA 新办)、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入库)、《供应商操作手册》
(全电子化开评标流程)。
4.3 满足本招标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前使用账号登录豫信 e 采平台下载电子公开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豫信 e 采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
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豫信 e 采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后
果自负。
4.4 公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人民币(转账),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2533 0087 636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郑州花园支行
下载招标文件前请提前缴纳文件费至以上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简写标书费,并将电
子转账凭证或截图上传至豫信 e 采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提交纸质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
投标文件解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豫信 e 采平台(https://yxec.hniii.com)办事指南:供
应商操作手册(全电子化开评标流程)。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豫信 e 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4 取消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5 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由于投标人
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
任由投标人承担。
5.6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豫信 e 采
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白沙镇杨桥大道中原大数据中心
联 系 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371-80965529
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 15 号中亨大厦 7 楼
联 系 人:孙先生 周女士
联系电话:18137372705
邮 箱:jt-zb@163.com
监督部门:
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
监督电话:0371-80965552
河南省纪委监委驻豫信电科集团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371-80965519
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
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09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河南省纪委监委驻豫
信电科集团纪检监察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白沙镇杨桥大道中原大数据中心
联 系 人:尹老师
电 话:0371-809655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丰产路与经七路向南 500 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
联 系 人: 孙先生 周女士
电 话: 18137372705
电子邮件: jt-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