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沙河流域吉河桥-枣潜高速北段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
枣阳市沙河流域吉河桥-枣潜高速北段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枣阳市沙河流域(吉河桥-枣潜高速北段)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枣阳市鹿头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枣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0日 10:2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小区二号楼311室(湖北德胜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小区二号楼311室(湖北德胜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预算金额 | ¥2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678 | ||
采购单位 | 枣阳市鹿头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枣阳市鹿头镇人民街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 138*****9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德胜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小区二号楼3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 189*****678 | ||
附件: | |||
附件1 |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
项目概况
枣阳市沙河流域(吉河桥-枣潜高速北段)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小区二号楼311室(湖北德胜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DSL-2024-031
项目名称:枣阳市沙河流域(吉河桥-枣潜高速北段)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枣阳市沙河流域(吉河桥-枣潜高速北段)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与施工期同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合同融资等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2)、供应商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的资质;(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人,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项目不超过二个(需提供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由政府人社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相应网站查询的社保截图,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证书);(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小区二号楼311室(湖北德胜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小区二号楼311室(湖北德胜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小区二号楼311室(湖北德胜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委托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授权委托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③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4年6月-11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或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鹿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枣阳市鹿头镇人民街2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138*****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德胜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小区二号楼311室
联系方式:李工 189*****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189*****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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