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河湖库管护中心三原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小道口水库放水洞出口明渠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原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河湖库管护中心三原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小道口水库放水洞出口明渠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三原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小道口水库放水洞出口明渠水毁修复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三原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河湖库管护中心)
行政区域 三原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0日 18:2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三原县政府街7号三原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2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三原县财政局
预算金额 ¥8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9-********
采购单位 三原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河湖库管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三原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1*****807
代理机构名称 三原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三原县政府街7号三原县财政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
附件:
附件1 采购清单
项目概况

三原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小道口水库放水洞出口明渠水毁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原县财政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CG-CS-*****

项目名称:三原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小道口水库放水洞出口明渠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4,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三原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小道口水库放水洞出口明渠水毁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814,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14,9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三原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小道口水库放水洞出口明渠水毁修复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14,900.00 814,9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小道口水库放水洞出口明渠水毁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为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小道口水库放水洞出口明渠水毁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2023年10月至今至少连续一个月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提供一项即可),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无不良信用记录;(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四表一注)或磋商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证明材料为准)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三原县财政局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三原县政府街7号三原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三原县政府街7号三原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潜在供应商现场领取采购文件,不提供邮寄;电子文件通过U盘拷贝或通过QQ 邮箱发送。

2.请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原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河湖库管护中心)

地址:三原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联系方式:131*****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三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三原县政府街7号三原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29-********

三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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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水毁修复 救灾 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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