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七座商务车等网上询价项目网上询价公告

采购七座商务车等网上询价项目网上询价公告

兴安盟公安局采用网上询价方式对兴安盟公安局采购七座商务车等网上询价项目进行采购,请已完成注册并有能力响应下述需求的供货商在指定时间内响应需求。

一、项目概述

网上询价编号:XAMZC-JJDD-2024-*****

项目名称:兴安盟公安局采购七座商务车等网上询价项目

采购单位:兴安盟公安局

所属区域:内蒙古兴安盟

预算金额(元):709,400.00

网上询价开始时间:2024-11-11 22:34:00

网上询价截止时间:2024-11-14 22:34:00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继勇 188*****233

采购计划备案书/核准书编号:兴财购计划[2024]*****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网上询价)

二、项目要求

(一)报价须知

1.所投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必须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提供各项售后服务。

2.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如项目成交,则成交供应商依据成交确认书在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协议供货合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供货。

4.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的询价需求。

(二)答疑与咨询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三)其它

1.所投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如已停产,请供货商在备注一栏内写明替代产品型号及详细配置。

2.如果设备型号配置有歧义,请供货商务必在报价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落实或报价时明确所报设备型号,否则视为废标。

3.供货商在报价时,报价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方式谋取中标。

三、成交原则

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报价供应商满足三家的,报价不同时,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四、需求明细
序号 采购品目 品牌型号 数量 限价(元) 单位 主要技术参数 商品服务 名称 型号 商品服务单价 数量 商品服务总价
1 七座商务车 1 249,800.00

自定义 : 公告车型:七座商务车 车身尺寸(mm):长5190-5195,宽1890-1895,高1818-1825 排放标准:国六 发动机扭矩:300-340 发动机功率:135-145 发动机排量:1.8-2.0 发电机功率:130-140 发电机扭矩:295-310 轴距(mm):3000-3100 变速箱:DHT 车辆配置:中排座椅加热通风,座椅按摩,定速巡航,双侧电动滑门,PM2.5传感器,等离子净化,对外放电;

2 七座商务车 2 459,600.00

自定义 : 公告车型:七座商务车 车身尺寸(mm):长5210-5215,宽1890-1895,高1823-1825 排放标准:国六 扭矩:390-400 功率:180-190 排量:1.8-2.0 轴距(mm):3000-3100 变速箱(AT):六档-八档 车辆配置:前排座椅加热通风,中排座椅加热痛风,座椅按摩,540度高清全景影像,L2级别自动驾驶,后风挡安全气囊,双侧电动滑门,电动尾门,手机无线充电,智能语音系统,PM2.5传感器,等离子净化,开门预警;

采购单位:兴安盟公安局

2024年11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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