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缆工程采购意向公示
光电缆工程采购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采购需求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1 | 光电缆工程采购意向公示 | 1.监控点位光缆及电力电缆建设 2.5G基站光电缆建设 3.骨干网络线缆光交环建设 | 60 | 2024年11月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2.供应商可以通过联系电话详细了解建设需求,也可通过邮箱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本项目需现场踏勘。 |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7日(电话咨询时间:北京时间08: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交付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付时间:2024年12月31日。
2.交付地点:重庆市江津区。
3.交付方式:实物。
三、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货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内、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七)其他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四、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所提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拟制采购需求计划的参考,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二)供应商如对本次公示内容中一项或多项存在合理化建议,以及推荐方案或建议的,请予以反馈。
(三)意见反馈方式:线上递交。在公示期内,供应商所反馈内容均以线上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地址:lyb@)tmmu.edu.cn)(填写附件2《意见、建议反馈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向我部反馈,响应时间之外递交,我部不再接受。
(四)本次采购参数公示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
联系人:李老师023-********(139*****930)
附件1:光电缆参数.docx(自行下载)
附件2:意见反馈表.docx(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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