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全面实施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黑龙江省《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我校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课程思政示范建设体系,学校决定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应为非思政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类课程),且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系统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四史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龙江“四大精神”教育和“五色”教育,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模式、经验和成果。
5.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价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6.课程原则上以授课团队进行集体申报,如拟由教师单人申报的,须本课程团队其他成员同意方可申报。入选示范课程培育项目的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凡有争议课程一律不予受理。
7.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能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备课制度等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8.申报教师应为非现任校级领导,鼓励和支持院士、教学名师等高水平专家学者带头开展课程思政建设。
9.已获得省级、校级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的获奖者不受理本次项目申报。各教学单位至少推荐1项参加校级课程思政项目遴选,在评选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基础上,按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参加省级项目遴选。
二、遴选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由开课学院(部)推荐;申报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需由所在单位党总支提供政审意见,对申报课程内容有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的内容,思想导向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思想性问题做出鉴定;对课程负责人及教学团队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方面进行审查。
2.申报示范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项目申报书》(附件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按项目申报佐证材料目录(附件4)准备相关材料,全部佐证材料须整理到一个文档中,并转换为PDF格式提交。
3.在佐证材料中,每门示范课程均须提供两个视频,分别为:1学时代表性课程教学的完整视频(格式见申报书要求,本次申报暂缓提交),以及从中截取的10分钟连续教学片段(评审使用,视频参数大小500M以内、分辨率1280*720、格式mp4)。
4.各学院(部)需在2024年11月27日前,将申报文件夹(PDF版申报材料+视频文件)以“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教务处边泽宇钉钉。
三、建设任务与要求
1.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含培育)建设周期为两年,实行动态管理。建设一年后学校组织进行中期检查,两年后开展项目验收,对验收通过的培育项目认定示范项目称号,对验收优秀的项目择优推荐省级示范项目,对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将予以撤销,并减少该单位当年度申报示范培盲项目额度。
2.建设周期内各项目需落实全省高校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不同学科门类、不同类型课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修订完善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设计,科学规划与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科学挖掘各类课程自身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教学团队、课程组作用,努力做到课程思政教学目标明确、内容科学、特色鲜明,实现育人育才相统一。
四、建设支持
根据《黑龙江财经教学建设支持与教学奖励办法(试行)》,获评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有相应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