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澜沧江-湄公河海事安全监管设施建设和管理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竞争性谈判公告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澜沧江-湄公河海事安全监管设施建设和管理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澜沧江-湄公河海事安全监管设施建设和管理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政策咨询服务/交通运输工程政策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行政区域虹口区公告时间2016年11月01日15:58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11月02日09:00至2016年11月02日15:00
预算金额¥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志坚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19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辉,***-********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志坚,***-********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澜沧江-湄公河海事安全监管设施建设和管理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澜沧江-湄公河海事安全监管设施建设和管理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

项目编号:PCMET-16102J8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志坚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190号

联系方式:王辉,***-********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志坚,***-********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3、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甲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11月02日 09:00至2016年11月02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4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一份) ;

5 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 在上述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提到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材料在报名购买竞谈文件时递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志坚

项目联系电话:***-********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49.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6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6年11月02日 09:00至2016年11月02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6年11月07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7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11月07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充分分析海事安全监管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总结当前海事安全监管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项目建设必要性、总体方案和技术方案的论证,编制投资估算,落实外部建设条件,出版《澜沧江-湄公河海事安全监管设施建设和管理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文件;

开展项目勘察工作,编制《澜沧江-湄公河海事安全监管设施建设和管理项目勘察报告》。

标签: 可行性研究 安全监管 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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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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