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馆供配电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展馆供配电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展馆供配电系统维保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展馆运营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内部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展馆供配电系统维保项目。

2.2服务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与谊民路交汇。

2.3 维保内容:展馆两路10kV高压进户电源及园区一路10kV高压电源、高压电缆、环网柜,室内高压配电柜,高压电缆,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及成套配电柜,低压配电柜及低压电缆,三级配电箱,能源监测及电气火灾检测系统,预防性实验等供电相关设备。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账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若2024年以后新成立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内企业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至少有一项同类或类似服务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展馆运营分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3时45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1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将重新进行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5日13时45分

地点: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11会议室(长春市经开区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人:郭强

联系电话:199*****8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配电系统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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