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海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及办理程序的公告
关于银海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及办理程序的公告
关于银海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及
办理程序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的安全监管,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推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严防发生各类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烟花爆竹零售店基本安全条件(暂行)》、《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现将银海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及办理程序公告如下:
一、布点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四)《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
(五)《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
二、布点规划原则和规划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 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数量,禁燃限放区一律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店。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布点范围: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分布的原则,根据需求及地理位置规划,银海区共设置18个烟花爆竹零售店,其中银滩镇2个(关井、禾沟村委),平阳镇4个、福成镇12个,每个行政村最多设置1个零售店,具体点位由申请人自行考虑。如出现各镇经营布点不平衡、安全风险较大等问题,银海区应急管理局有权作适当压减及分布调整。
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期限
为方便群众购买正规合格烟花爆竹产品,根据近年来银海区经营、群众需求情况,依据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布设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实行长期专店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期满可按程序申请换证,春节期间不再设临时销售点,实现全区烟花爆竹经营以零售店为主的市场全覆盖的布局监管目标。
四、审批条件
(一)企业申请零售销售。
(二)符合上述布点规划。
(三)经营点交通便利,便于应急疏散,且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经营条件和要求(见附件)。
(四)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受过正规的安全知识教育。
(五)零售场所符合烟花爆竹建筑结构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许可证办理
(一)烟花爆竹零售店的经营需求者全年可以申请办理,需要申请办理经营烟花爆竹零售店的需求者,在拟选定经营场所已符合审批条件的前提下,请于公告之日起到北海市银海区政府1号楼东附楼209报名登记,报名时请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二)许可证审批按照先审核后申请的原则,申请人需带点位到银海区应急管理局报名,点位位置、周边环境、主体结构等需符合规定。对于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申请人,为防止无效投入,申请人可电话咨询银海区应急管理局,由银海区应急管理局提供专业指导。
(三)银海区应急管理局接到报名后一周内组织开展经营场地现场安全审核,符合条件后按照点位涉及村委社区的报名顺序批准办理。
(四)通过现场安全审核的零售店负责人持申请材料到银海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材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发放受理通知书,申请时请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人未经过点位报名并现场审核,自行通过网上或政务服务大厅申请办理许可证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原则上不予受理。
六、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原件2份)。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四)零售场所权属证明及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场所权属所有人、场所位置、经营面积、人员配备、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张贴安全警示标志等)。
(五)零售场所周边安全条件说明及示意图(安全条件符合有关要求,示意图以零售场所为中心,标明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其它场所位置)。
(六)具有内贸批发业务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出具的配送意见书。
(七)经营场所及房屋的相关合法证明材料、零售店室内烟爆货品摆放设计图。
(八)区行政许可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内容必须详细准确、真实有效、并统一用A4的白纸张竖式打印、书写或复印,要求字迹工整、清晰、规范、无涂改;提供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供原件予以核对。
七、相关管理规定
(一)对未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而擅自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银海区应急管理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确保经营期间安全,如发现已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银海区应急管理局将依法严肃处理,造成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因国家政策调整,已设零售店无法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经营者需无条件配合银海区应急管理局落实整改或升级改造。如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客观因素影响,已设零售店受限无法经营的,经营者需无条件配合银海区应急管理局停止经营并注销相关行政许可。
咨询电话:0779-*******,0779-*******(银海区应急管理局)、0779-*******(银海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附件:1.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条件和要求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空白表、填写格式)
北海市银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 月11 日
(二十一)零售店应安装视频监控,视频监控应为防爆型,监控范围应覆盖经营场所的出入口和销售区域,视频监控参考《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进行安装。灯具采用防爆型,室内电气线路可采用普通导线穿钢管敷设,也可采用带有阻燃护套电缆或阻燃型绝缘导线。线路接头处可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的接线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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