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圩路重建和吴家村后路面恢复监理竞争性发包公告
浪圩路重建和吴家村后路面恢复监理竞争性发包公告
浪圩路重建和吴家村后路面恢复监理已由宜兴市徐舍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发包人为宜兴市徐舍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竞争性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竞争性发包。
1.1工程地点:宜兴市徐舍镇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浪圩路重建和吴家村后路面恢复监理;具体范围及工程由业主根据现有在监理合同执行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
2.4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标底价约217.58万元,按国家标准五折计费约3.59万元,最终按照项目施工合同价根据国家标准的五折结算监理费。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
2.1 2024年徐舍镇中介服务(监理类)预选登记企业;
2.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2.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身份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含2个),且在宜兴市外不得有在监项目,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费清单(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总监投标;
2.4其他要求: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规定,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按如下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合计3人;以上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费清单(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5.2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2.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5.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2.5.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2.5.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5.8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发包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4日8:00至10:30,13:30至15:00时(非工作日除外),地点为宜兴市徐舍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大楼2楼招投标窗口(地址:徐舍镇腾飞路9号)。逾期不予受理。
3.2发包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标段,以公司转账形式缴纳,转账时必须备注报名的工程名称。(账号:320*****310100*****476,户名:宜兴市励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徐舍支行),售后不退。监(评)标费600元。
3.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4.1承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承包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宜兴市徐舍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大楼3楼开标室(地址:徐舍镇腾飞路9号)。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承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4.3承包参与者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④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的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⑥授权委托书。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本项目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现场查验材料不合格者,将失去投标资格。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未完工项目支付不得超过80%。
7、评标办法:
承包确认者确认方式:合理价随机确定承包确认者法。
具体发包细则如下:
①发包人按发包文件规定的发包时间和程序,在宜兴市徐舍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大楼3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会。
②在符合性检查结束后,组织承包参与者进行抽签排序。
③按照合格承包参与者的数量,向抽取箱内放入二倍及以上数量的号码球。按电脑随机排列的顺序,由承包参与者代表公开抽取一个号码球,当场公布抽取的号码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仍将号码球放入抽取箱内,由下一个承包参与者代表抽取号码球,直至所有承包参与者抽取完毕。
④按照号码值从小到大的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承包确认候选人。
⑤如最小号码值出现相同情况,则进行第三轮抽取,直至确定三名承包确认候选人。
⑥抽取程序结束后,抽取的号码记录不因竞争性发包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⑦评监委员会剔除无效承包,按承包参与者排序依次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⑧发包文件相关条款与本方法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8、其它:
8.1承包参与者在公告期间可自行勘查现场,报名时到宜兴市徐舍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大楼2楼招投标窗口查看相关文件。发包方不另行组织答疑,请承包参与者自查相关材料,如有疑义,请在发包流程开始之前提出。
8.2承包参与者需遵从甲方要求进行考核。
8.3在承包有效期内承包参与者若对招承包过程存在争议可致宜兴市相关司法机关提出异议寻求处理意见,与宜兴市徐舍镇镇政府无关。
8.4承包参与者为本次承包准备的所有前期费用由承包参与者自行承担。
8.5本次发包,发包人不对评标结果做出任何解释。
8.6本次发包只接受认可本公告内容单位报名,如有疑义最终解释权归发包方(宜兴市徐舍镇人民政府)。
8.7报名企业如有违法违规现象而参与本次报名,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8.8中标后或监理期间更换的项目总监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原中标项目总监也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9.1本次发包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徐舍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4日。
招 标 人(委托单位): 宜兴市徐舍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
邮 编: ******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0510-********
发包代理机构: 宜兴市励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33*****811
208-【监理合同】-浪圩路重建和吴家村后路面恢复监理.doc
2024年11月11日
标签: 后路面恢复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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