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监理询价公告 1.采购条件1.1 本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施工监理进行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项目名称: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监理 2.2 项目编号:2024-JQXCEM-F4021 2.3 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 2.4 采购内容: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包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查库巡检系统、智能钥匙柜、无线移动手持机、安装部署物联系统集成融合系统(物联数据融合平台一体机等)(详询联系人)。 2.5 采购范围:完成按照现行监理规定的全部内容。 2.6 监理期限:40日历天。 2.7 项目最高限价:*****元。 3.报价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报价申请人单位注册,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通信工程专业)并在报价人本单位注册执业,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 (3)本项目要求除配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外,另需配备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投标时,总监不得在2个项目(不含)以上任职,进场履职时也不得在2个项目(不含)以上任职(不含本项目) 3.2信誉要求: 无以下情形:①在“信用中国”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被国家或建筑项目所在地政府(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军委或联勤保障部队军事设施建设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的;③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处罚公告”中,有禁止投标军队工程在处罚期的记录;④其他国家和军队明确禁止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 3.3财务要求:2021年-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审计单位无保留意见。 3.4报价人提供的所有报价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采购人将对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进一步核实,若经核实报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没收其报价保证金,如为成交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4.其他要求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标单位应为①国有企业②事业单位③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成立必须满3年。 4.3报价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5报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报价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5.询价文件的获取5.1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至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某部(详询联系人)现场报名,逾期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资格不得转让。截止到报名截至时间为止时报名单位不足3家的,项目不再进行下一步流程,项目宣布流标。 报名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附录1】;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附录2】; (3)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附录4】; ①如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即可; ②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则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报价方为被授权人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凭证复印件(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凭证是指开标当月或者上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不间断连续缴纳社保费的证明);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承担类似项目情况表(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地点、合同价格等,不需要证明材料)以及企业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凭证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无法提供社保凭证时,提供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视为有效;如退休返聘人员无社保凭证时,提供原单位返聘合同视为有效)(证书或继续教育为电子凭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录5】; (5)报价方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附录6】。 (6)文件领取登记表【附录7】。 注:本次审核结果仅作为报名依据,凡报名的供应商,其具体情况以询价评审为准。 5.2询价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经采购人现场确认,并审查通过后,统一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等资料。 5.3本询价公告开始发布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各报价人应随时在军队采购网信息(www.plap.cn)公告栏等规定的网址上关注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报价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采购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5.报价文件的递交5.1 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报价和开标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某部,详细地址需在报名成功后由采购人统一通知。 5.4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应当拒收。 6.质疑时间对询价文件有质疑,应在2024年11月15日12:00 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7.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采购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等规定的网址上同步发布。 8.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四川某部 联系人:陈鹏 电话:191*****116 9.监督机构人员 联系人:杨源 联系电话:181*****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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