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泸水市强降雨重大水损灾后恢复重建第三方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怒江州泸水市强降雨重大水损灾后恢复重建第三方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怒江州泸水市强降雨重大水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公司受泸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怒江州泸水市强降雨重大水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怒江州泸水市强降雨重大水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LSHN-CG-*******
3.采购范围:含实体、环境、沉降、桩、桥梁等检测。(采购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采购人在项目实施推进过程中有权根据项目需求和条件变化,无条件对以上采购范围及服务内容等作出调整、修改或取消。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成交价的理由。)
4.预算金额:25.44万元。
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
6.服务期:本项目工程全过程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工作,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7.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规范,保证工程验收合格。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
3.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或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则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或财务报表。
4.提供磋商申请人能证明其具有项目实施能力的设备设施清单或相应承诺及人员配置情况或人员配置承诺。
5.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注:(1)磋商申请人若有免税情况,请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未产生税收的请提供情况说明。(2)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社会保障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6.信誉要求:
(1)磋商申请人在评标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申请人将被拒绝?(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结束后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磋商小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财金【2013】920号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生成的信用报告,本项目开标前 60日内提供的信用报告均为有效。
(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及项目须包括以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电气工程检测;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检测;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的检测;见证取样检测;②具备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 请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的磋商申请人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14:30至17:30,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或加盖磋商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泸水汇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世纪鑫城A幢S-A-302号商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费人民币800.00元整。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鲜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未授权的无需提供);
(4)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开户许可证(彩色复印件加盖鲜章);
(6)公司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鲜章)
本项目不提供邮购磋商文件的服务。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泸水汇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世纪鑫城A幢S-A-302号商铺)。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在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供应商:泸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泸水市六库街道办江东向阳桥头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139*****655
采购代理机构:泸水汇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世纪鑫城A幢S-A-302号商铺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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