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租赁标的的通知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云谷大道235号云谷小区二期明义里249号店,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云谷大道235号云谷小区二期明义里251号店

关于撤销租赁标的的通知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云谷大道235号云谷小区二期明义里249号店,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云谷大道235号云谷小区二期明义里251号店

我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在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及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资产招租公告“云谷小区二期(第四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翠屏路109号云谷二期崇诚里103、105号店等七十九处铺位分别单独招租”(项目编号:NPCJ(Z)********-A158)。现接到委托方南平建设集团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通知,对以下租赁标的作出如下决定:

撤销下列租赁标的:

标的

标的名称

面积

年租金(元)

租期(年)

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元)

标的四十八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云谷大道235号云谷小区二期明义里249号店招租

67.03

*****

3

*****

*****

NPCJ(Z)********-A158#48

标的四十九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云谷大道235号云谷小区二期明义里251号店招租

67.03

*****

3

*****

*****

NPCJ(Z)********-A158#49

特此公告。

南平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标签: 撤销租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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