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秦巴山东段-十堰市郧阳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融合搅拌站片区生态修复剩余土石料转运招标公告
湖北“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秦巴山东段-十堰市郧阳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融合搅拌站片区生态修复剩余土石料转运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湖北“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秦巴山东段-十堰市郧阳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融合搅拌站片区生态修复剩余土石料转运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路京华新天地写字楼八号楼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F-********
2.项目名称:湖北“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秦巴山东段-十堰市郧阳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融合搅拌站片区生态修复剩余土石料转运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5元每方
5.采购需求:运输方量约150万方,运输车辆35辆,距离约3.2公里,包含装车、运输、卸货、现场清理及堆放等全过程服务(不另增加费用,相关证件手续自行办理)
6.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7.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员必须是技术优良证照齐全有效,乙方提供的的车辆必须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承运人贵任险等,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供应商需为在集采平台注册的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47.93.241.195/)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十堰市茅箭区北京路京华新天地写字楼八号楼8楼)
3.方式:符合第二条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交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1月 26 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1月 26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十堰市茅箭区北京路京华新天地写字楼八号楼8楼)不接受邮寄、快递等投标,招标响应文件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递交文件一律不予退回。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yunyang.shiyan.gov.cn/(郧阳区人民政府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湖北昌欣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郧县杨溪铺镇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路京华新天地写字楼八号楼8楼
联系方式:0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苇
电话:0719-*******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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