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盐源县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为落实国家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以及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农村客运发展有关要求,发挥中、省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我县道路运输业发展积极性,促进我县农村道路客运、城市交通等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预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4〕32号)、《凉山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奖励资金的通知》(凉财建〔2024〕79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交办财审〔2022〕65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22〕309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十四五”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农村客运发展“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建〔2022〕406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四川省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川交函〔2023〕4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将本次下达我县的2023年度道路农村客运费改税及涨价补贴共计533.89万元(其中23年农村客运费改税补贴225.02万元、农村道路客运23年涨价补贴278.51万元;23年城市交通费改税补贴28.31万元、23年城市交通涨价补贴2.05万元)按以下方案进行分配:

一、基本要求

结合我县农村客运及城市交通发展实际,为鼓励农村客运及城市公交新能源车辆持续化运营及城市交通发展,此次资金的发放将严格按照车辆运营里程、通达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条件对道路农村客运车辆及农村公交客运车辆进行补贴。按照我县新能源车辆发展实际、城市交通服务质量、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情况、稳定情况对城市交通公交新能源车辆、出租车进行补贴。补助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滞留,严禁虚列、套取、私分补助资金等行为。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进入政府监管平台监控的农村车辆不得纳入补助范围。长途班线客车、旅游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辆(非新能源车辆)不得纳入补助范围。

二、分配原则

(一)分配依据: 我中心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22〕309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四川省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川交函〔2023〕41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十四五”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农村客运发展“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建〔2022〕406号)、《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专项补助资金分配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盐源县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奖励资金分配方案》(既本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资金进行合理使用。

(二)资金使用要求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22〕309号)精神,为加强我县“十四五”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提升农村客运普遍服务能力、促进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维护出租车行业稳定、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落实节能减排任务为目标,奖补资金使用管理遵循“明确责任、统筹兼顾、注重绩效、平稳推进”原则为任务。

三、分配方案

(1)农村客运车辆及农村公交客运车辆费改税补贴(225.02万元)。

分配方式按2023年度营运的农村客运车辆(包括农村公交客运)的营运效率补贴。每辆按实际运营天数及车辆系数(由于农村客运车辆存在座位、车型不同等因素,采用系数来综合平衡,小型农村客运车辆(客座位小于10座)系数位0.8,中型农村客运车辆(客座位10-19座)系数为1,大型农村客运车辆(客座位20座以上)系数为1.2)进行补贴。共计补助车辆337辆。

计算公式为:补贴金额=总金额(*******元)÷总天数(337辆车总运营天数*****天)×系数×运营天数(单车运营天数)(详见附件1)

(2)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28.31万元)

对全县营运的80辆出租车按照运营天数、运营效率、文明建设情况、行业稳定情况进行补贴。

计算公式为:补贴金额=总金额(******元)÷总天数(所有车总运营天数*****天)×运营天数(单车运营天数)(详见附件1)

(3)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2.05万元)(详见附件5)

对全县现有4辆新能源公交车按每辆5125.00元进行补贴(详见附件3)。

(4)农村客运涨价补贴(278.51万元)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十四五”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农村客运发展“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传财建〔2022〕406号)文件精神,为鼓励我县农村客运及城市交通发展,更好的促进农村道路客运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质量,为广大农村群众乘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乘车环境。鼓励企业加快新能源电动化发展,完善服务设施,推动我县公共基础交通行业绿色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此次涨价补贴部分,用作农村客运车辆运营亏损补助及。

1、农村客运运营亏损补助(*******元)。由于农村客运车辆存在座位、车型不同等因素,采用系数来综合平衡,小型农村客运车辆(客座位小于10座)系数为0.8,中型农村客运车辆(客座位10-19座)系数为1,大型农村客运车辆(客座位20座以上)系数为1.2.每月补贴360元,按照系数核算。2023年度我县共有从事建制村通客车的客运车辆(含农村公交)299辆,共计补助*******元。补贴金额=360元*系数*12个月(详见附件2)

2、农村客运车辆检测维修费补助(*******元)

此笔资金用作于农村客运车辆检测维修费补助:补贴2023年度在运营的农村客运车辆(含农村公交车)。由于农村客运车辆存在座位、车型不同等因素,采用系数来综合平衡,小型农村客运车辆(客座位小于10座)系数为0.8,中型农村客运车辆(客座位10-19座)系数为1,大型农村客运车辆(客座位20座以上)系数为1.2.每月补贴350元,按照系数核算。2023年度我县共有从事建制村通客车的客运车辆(含农村公交)306辆,共计补助*******元。补贴金额=350元*系数*12个月(详见附件3)

3、2023年报废更新购车(车辆购置)补贴******元:

为鼓励我县农村客运发展,缓解农村客运经营困难局面,鼓励经营者更好运营好农村客运,决定给予我县农村客运企业2023年报废更新购车8.93%的购车补贴。

2023年我县共报废更新68辆农村客运车辆,购车金额:*******.8元,按购车款的8.93%进行补贴:*******.8×8.93%=******元。(详见附件4)

补贴项目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费改税部分

涨价补贴部分

合计

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

城市交通奖励资金费改税

农村道路客运涨价补贴

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

农村客运运营亏损补贴

农村客运车辆检测维修费用补助

农村客运车辆报废购置补助

225.02

28.31

114.1344

113.316

51.0596

2.05

533.89

(本次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奖励资金共计拨入533.89万元,六项共计分配资金533.89万元,资金已全部分配无结余)

四、补贴对象

1、在我县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从事农村客运(其线路起讫地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农村客运车辆及农村公交客运车辆)。

2、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和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并纳入监管平台。

3、2023年1月1日前退出、2023年12月31日后加入的农村客运车辆(含农村客运公交)不列入此次补贴范围。

4、2023年运营的所有出租客运车辆。

5、未实际运行的车辆不享受补贴。

五、具体资金分配管理要求:

(一)、费改税部分资金管理及兑付方式:农村客运企业及城市出租企业按方案要求以2023年1-12月统计车辆信息数据为依据,建立台账,做到数据明确、信息清楚。并按要求上报我中心并审核后上报县财审核同意后下拨款项到县交通运输局账户并划拨给农商银行,由农商银行通过经营户“一卡通”惠民阳光平台按程序发放给农村客运经营和出租车司机。

(二)、农村客运涨价补贴部分资金管理及兑付方式:1、农村客运车辆检测维修费补助、农村客运营运亏损补助按农村客运企业以2023年1-12月统计车辆信息数据为依据;农村客运车辆报废更新购置补贴按照2023年度报废更新车辆台账为依据。各企业要建立台账,做到数据明确、信息清楚。并由各企业向我中心提交拨款申请、公示信息,经审核后我中心将各项补贴款拨付到企业,由企业按相关规定按时拨付于经营户完成兑付,并提供相关佐证。

(三)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部分。

此部分资金直接兑付于全县现有的4辆新能源公交车企业并由企业按每辆5125.00元进行补贴。

(四)、补贴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滞留,严禁虚列、套取、私分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

1.2023年度农村客运营运亏损补助明细

2.2023年度农村客运车辆检测维修费补助明细

3.2023年报废更新车辆补贴明细



2023年报废更新车辆补贴明细.xls

2023年度农村客运车辆检测维修费补助明细.xls

2023年度农村客运营运亏损补助明细.xls


盐源县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

2024年9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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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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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发展中心 运输服务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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