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吉林省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综合评估和优化提升项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吉林省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综合评估和优化提升项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总结全省营商环境建设成效和优化提升情况,精准提出改进优化的措施建议,推动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改革,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拟对2024年全省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机构。
一、委托单位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吉林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
吉林省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综合评估和优化提升项目
三、项目内容
依照《吉林省2024年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对全省9个市(州)、长白山开发区、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梅河新区和59个县(市、区)营商环境建设成效和优化提升情况进行量化评估,并出具综合评估报告。
四、项目实施时间
评估工作要求于2025年1月20日前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另行商定完成时限)。
五、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不超过42.5万元人民币(含项目专家评审费等相关支出)。
六、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生产经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开展调查评估活动的相应认证资质;
3.具有稳定的专业评估队伍,评估团队中须配备评估经验比较丰富的工作人员以及营商环境建设研究领域的专业人士;
4.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等制度;
5.具有系统的、符合实际的评估实施方案;
6.具有省级层面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经验;
7.本项目接受联合申请;
8.不接受二次转包或服务外包,一经发现,终止合作并追偿损失;
9.入选机构提供委托服务期间,愿意接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10.本次遴选不受申报单位名额和比例限制;
11.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申请材料
1.机构简介,主要是机构组成,评估人员、专家构成和近三年承担的营商环境建设相关评估项目完成情况等信息;
2.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3.专职从事营商环境评估业务的技术人员和专家花名册;
4.近三年承担营商环境建设相关评估项目的委托合同(委托函)、实施方案、评估报告复印件;
5.最近一次纳税及社保凭证;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截图;
7.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
8.真实性承诺书;
9.政府信息保密承诺书;
10.具有系统的、符合实际的评估实施方案。
11.相关材料电子版
八、遴选方式
请有意愿并具备项目资质的机构于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一式十份装订成册(含电子版)送(寄)至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和美路999号吉视传媒枢纽中心A座2212室(信封注明“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机构申请”,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在截止日期后,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方式,择优确定,并签订正式合同。
联 系 人:林海波、陈艺丹
联系电话:0431-********,0431-********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吉林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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