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地方税务局采购社会公共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银川市金凤区地方税务局采购社会公共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地方税务局采购社会公共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银川市金凤区地方税务局
行政区域银川市公告时间2016年11月01日16:2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1月01日16:22至2016年11月08日17: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夏恒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09:00
开标地点宁夏恒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悦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银川市金凤区地方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金凤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工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恒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悦

  宁夏恒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银川市金凤区地方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银川市金凤区地方税务局采购社会公共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地方税务局采购社会公共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XD2016-ZC0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悦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银川市金凤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金凤区

联系方式:王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恒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悦

代理机构地址: ****-*******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营业执照(副本)b)税务登记证书(国税、地税副本)c)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e)投标人具备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f)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01日 16:22至2016年11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恒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宁夏恒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宁夏恒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银川市金凤区地方税务局采购社会公共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银川市金凤区地方税务局采购社会公共服务项目已由银川市金凤区地方税务局委托宁夏恒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购税务师事务所服务
    2.2招标范围: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法人资格、须持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但中标后严禁转、分包。
3.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度年检合格,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产品质量信誉。
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书(国税、地税副本)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 投标人具备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
  6. 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备注:提供虚假材料(如:业绩及证书),废标处理并按照招标法列入黑名单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项目开标现场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查,为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做无效投标处理!

4 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挈带3.3条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到银川市阅海中央商务区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7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500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须在投标时现场缴纳购买《招标文件》款,凭收据参加投标,未缴纳购买《招标文件》款的概不接受投标。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公户转账、现金缴纳均可
保证金的金额是:4000元
开户名称:宁夏恒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商场支行
财务电话:****-*******

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

中标公司在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后,到代理机构申请可退款证明。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进行保证金退还。(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退还)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上午9时00分,地点:银川市阅海中央商务区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7层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招标人:银川市金凤区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王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金凤区地方税务局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与大连路交叉口(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楼
联系人:马悦 联系电话: ****-*******


宁夏恒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公共服务 税务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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