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生态放水设施“以机代阀”水电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水库生态放水设施“以机代阀”水电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遵义市中桥水库生态放水设施“以机代阀”水电站工程已由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遵市发改农经【2016】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遵义市中桥原水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遵义市新蒲镇。
2.2 项目概况:中桥水库生态放水设施“以机代阀”水电站在已建中桥水库工程的基础上新建,利用水库弃水和下放生态水发电,电站站址位于水库大坝下游左岸,为坝后式电站。工程任务为发电,坝址以上流域面积598.2km2,正常蓄水位812.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5570万m3;校核洪水位815.12m,总库容7380万m3。电站总装机4500kw(2×2000+1×500kw)。本电站装机4500kw,工程等别为Ⅴ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
2.3 总投资:2572.61万元。
2.4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临时工程。
2.5 工期:总工期10个月。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企业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主要关键岗位人员资格(包括岗位类别)须与该企业经我省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一致,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入黔省外施工企业须是在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网发布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中登记的企业。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 11月2日09:00时至2016年11月 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采取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下载后,持系统凭证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前台领取图纸。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 22日 11:00时,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面交贵州聚龙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遵义市中桥原水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邓义军
联系电话:137*****898
招标代理公司:贵州聚龙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惠霞、吴远婷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东原财富广场3栋21层
联系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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