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整合停车场出入口抓拍单位设备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开发区整合停车场出入口抓拍单位设备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开发区整合停车场出入口抓拍单位设备(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1-11

项目概况

开发区整合停车场出入口抓拍单位设备(二次公告)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开发区整合停车场出入口抓拍单位设备(二次公告)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开发区整合停车场出入口抓拍单元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停车场智能采集终端 80 5,718.00 457,440.00 一、1、设备尺寸:140*25*87mm
2、供电方式:DC12V最大功率小于5W
3、工作温度:-10°C~+75°C
4、存储温度:-10°C~+75°C
5、外壳材料:金属外壳

二、1、电源接口:DC12V电源接口*1。
2、USB接口:3个。
3、网口通信接口:预留1个备用通讯接口。
4、内置4G模块:设备内置4G通信模块,无需外配置无线路由器。
5、SIM卡槽:内置1个SIM卡槽,支持4G网络通信。

三、1、CPU:四核主频,不低于1200MHz;
2、NPU:2.0 TOPS NPU;
3、内存:DDR4 2GB;
4、储存器:EMMC 5.1 8GB;
5、支持系统:Linux 4.19 + QT
5.12;
6、电源管理:RK809-2支持动态电源管理
7、支持协议:支持MQTT上报协议上报数据,实现内外网隔离。

四、1、支持识别并上传车辆车牌号码、整个照片、车牌颜色信息;
2、支持识别车辆车型、车身颜色、车辆品牌信息。
3、支持识别并上报车辆经过点位、时间信息。

五、1、生产商提供5年质保;
2、提供永久免费的机房平台系统。

六、1. 保证数据通讯畅通;
2. 保证数据接入视频专网,并符合1400标准;
3.保证平台数据实时接入视频专网,乙方负责所有基础软硬件服务;
4.接入要求维护期内保证视频专网内数据正常。
2 合计     457,440.00  
3 总计(小写) 457,440.00
4 总计(大写) RMB肆拾伍万柒仟肆佰肆拾


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供货(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号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松花湖街2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802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lnysyzb@163.com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嘉莹、张密
电 话: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停车场出入口 开发区 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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