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中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鄱中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鄱阳县鄱中项目区小流域
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鄱阳县鄱中项目区中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江西省水利厅赣水水保字〔2016〕30号、江西省财政厅和水利厅赣财农指〔2016〕48号、上饶市水利局饶水建字〔2016〕95号、上饶市水利局和上饶市财政局饶水建字〔2016〕1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鄱阳县鄱中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县发改委核准,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及监理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鄱阳县鄱中地区中心白杨和潼东;
2.2 招标规模:施工标约365.05万元,监理标约8万元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2月28日;
2.4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施工标,1个监理标;
2.5 招标内容:鄱阳县鄱中项目区中心白杨和潼东两条小流综合治理工程;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合格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外省施工企业贰级建造师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弃权处理。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5)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利行业监理员上岗证书;
(6)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其中水土保持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至少1名。
(8)(1)至(5)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原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监理标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施工监理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6年11月5日至2016年11月20日,自行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监理招标文件。
6.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16年11月5日至2016年11月20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7. 施工投标文件及监理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施工及监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09时30分,地点:鄱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以及监理单位未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监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次施工招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建造师)以及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内容)。
7.4本次监理招标监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
8. 有关说明
8.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
8.3 在本次施工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8.4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5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公示开标现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入围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6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鄱阳县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
9.勘探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勘探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鄱阳县鄱中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孔先生
电 话:159*****471
地 址:鄱阳县鄱阳湖大道水利大厦7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欣信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鹰潭市湖西路8号3栋1单元401室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35*****787
网 址:http://www.jxxx.com/
2016年11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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